当前位置: 首页>> 总局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1号公告

2004年01月01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安岳柠檬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安岳柠檬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安岳柠檬原产地域范围以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安岳柠檬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安府发[2003]210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四川省安岳县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