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5号公告
2004年01月15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热轧带肋钢筋等8类产品(见附件)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从即日起,依据有关文件延长有效期的上述产品的旧证书一律作废。
二、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产品明细表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1
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
热轧带肋钢筋
2
防爆电气
防爆电机
防爆仪表
防爆电器
3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4
白酒
白酒
5
水泥
水泥
6
抽油设备
抽油机
抽油杆及其接箍
抽油泵
7
危险化学品
第一批
无机盐
氰化物
工业氰化钠
工业氰化亚铜
一级钡化合物
工业氯化钡
工业氢氧化钡
六价铬化合物
工业重铬酸钠
工业重铬酸钾
工业铬酸酐
氯碱
氢氧化钠
工业用氢氧化钠
离子交换膜法氢氧化钠
化纤用氢氧化钠
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
液氯
工业用液氯
盐酸
工业用合成盐酸
食品添加剂盐酸
高纯盐酸
环氧乙烷
环氧乙烷
8
棉花加工机械产品
锯齿轧花机
液压棉花打包机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热轧带肋钢筋等8类产品(见附件)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从即日起,依据有关文件延长有效期的上述产品的旧证书一律作废。
二、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产品明细表
序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
1 | 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 | 热轧带肋钢筋 | |||
2 | 防爆电气 | 防爆电机 | |||
防爆仪表 | |||||
防爆电器 | |||||
3 |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 |||
4 | 白酒 | 白酒 | |||
5 | 水泥 | 水泥 | |||
6 | 抽油设备 | 抽油机 | |||
抽油杆及其接箍 | |||||
抽油泵 | |||||
7 | 危险化学品 | 第一批 | 无机盐 | 氰化物 | 工业氰化钠 |
工业氰化亚铜 | |||||
一级钡化合物 | 工业氯化钡 | ||||
工业氢氧化钡 | |||||
六价铬化合物 | 工业重铬酸钠 | ||||
工业重铬酸钾 | |||||
工业铬酸酐 | |||||
氯碱 | 氢氧化钠 | 工业用氢氧化钠 | |||
离子交换膜法氢氧化钠 | |||||
化纤用氢氧化钠 | |||||
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 | |||||
液氯 | 工业用液氯 | ||||
盐酸 | 工业用合成盐酸 | ||||
食品添加剂盐酸 | |||||
高纯盐酸 | |||||
环氧乙烷 | 环氧乙烷 | ||||
8 | 棉花加工机械产品 | 锯齿轧花机 | |||
液压棉花打包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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