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190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一、地域保护范围
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原产地域范围以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凤县凤椒大红袍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请示》(凤政字[2003] 45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陕西省凤县双石铺、凤州镇、河口镇、平木镇、岩湾乡、坪坎镇、黄牛铺镇、红花铺镇、唐藏镇、南星镇、三岔镇、温江寺乡等1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大红袍花椒。
(二)栽培管理。
1.选址与栽植:栽培在海拔900至1400米最佳。栽植密度为55株至100株/亩。春秋两季均可栽植。
2.管理:整形修剪以自然开心形或多主枝丛状形为主要丰产树形。施有机肥为主,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
3.采收:当果实全部变红,种子完全变黑时,以人工采摘为主,可逐步使用机械采摘技术。
4.干制:以自然晾晒为主。
(三)质量特色。
1.感官指标:果形特征:粒大肉厚,有“双耳”,开裂呈梅花型;色泽:鲜艳、深红、紫红、均匀;气味:香味浓郁,穿透性强,香气持久;滋味:口含麻味足悠长,辛辣感强,集中且持久。
2.理化指标:新鲜干制花椒的挥发油含量≥6.9%(存放一个月内),存放一年的花椒挥发油含量≥4.3%,存放18个月的花椒挥发油含量≥3%,醚溶解物含量≥7.8%。
三、专用标志使用
在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须向设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始对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一、地域保护范围
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原产地域范围以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凤县凤椒大红袍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请示》(凤政字[2003] 45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陕西省凤县双石铺、凤州镇、河口镇、平木镇、岩湾乡、坪坎镇、黄牛铺镇、红花铺镇、唐藏镇、南星镇、三岔镇、温江寺乡等1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大红袍花椒。
(二)栽培管理。
1.选址与栽植:栽培在海拔900至1400米最佳。栽植密度为55株至100株/亩。春秋两季均可栽植。
2.管理:整形修剪以自然开心形或多主枝丛状形为主要丰产树形。施有机肥为主,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
3.采收:当果实全部变红,种子完全变黑时,以人工采摘为主,可逐步使用机械采摘技术。
4.干制:以自然晾晒为主。
(三)质量特色。
1.感官指标:果形特征:粒大肉厚,有“双耳”,开裂呈梅花型;色泽:鲜艳、深红、紫红、均匀;气味:香味浓郁,穿透性强,香气持久;滋味:口含麻味足悠长,辛辣感强,集中且持久。
2.理化指标:新鲜干制花椒的挥发油含量≥6.9%(存放一个月内),存放一年的花椒挥发油含量≥4.3%,存放18个月的花椒挥发油含量≥3%,醚溶解物含量≥7.8%。
三、专用标志使用
在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须向设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始对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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