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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204号公告

2004年10月24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镇江市江南醋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4份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吊销和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生产地点 证书编号 注销原因
1 镇江市江南醋业有限公司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镇荣路333号 QS3211 0302 1084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2 丹阳市恒汉香醋厂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江苏省丹阳市珥陵镇联城村 QS3211 0302 1086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3 镇江市京口恒东酱醋厂 酿造食醋 镇江市五凤口村 QS3211 0302 0825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4 镇江句容市恒泰食品酿造厂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句容市暨南农场 QS3211 0302 1758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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