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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25号公告

2004年03月06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进行如下调整:

一、废除以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1.JJG713-1990

2.JJG529-1988

3.JJG792-1992

4.JJG44-1986

5.JJG85-1984

6.JJG221-1991

7.JJG222-1991

8.JJG355-1984

直接电流法测氰仪检定规程

随机振动试验系统检定规程

悬臂梁式横向灵敏度比标准装置检定规程

测微仪检定规程

光学测齿卡尺检定规程

铁路机车和车辆车轮检查器检定规程

铁路机车和车辆车轮踏面样板检定规程

隆浦型交流补偿器试行检定规程

二、确认以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继续有效

1.JJG570-1988 电容式测微仪检定规程

2.JJG8-1991 水准标尺检定规程

3.JJG886-1995 圆锥滚子轴承套圈滚道直径、角度测量仪检定规程

4.JJG154-1979 标准毛细管黏度计检定规程

5.JJG155-1991 工作毛细管黏度计检定规程

6.JJG214-1980 滚动落球黏度计检定规程

7.JJG228-1993 静态激光小角度散射光度计检定规程

8.JJG342-1993 凝胶色谱仪检定规程

9.JJG550-1988 扫描电子显微镜检定规程

10.JJG656-1990 硝酸根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

11.JJG658-1990 烘干法谷物水分测定仪检定规程

12.JJG674-1990 标准海水检定规程

13.JJG681-1990 色散型红外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14.JJG701-1990 毛细管法熔点测定仪检定规程

15.JJG742-1991 恩式黏度计检定规程

16.JJG743-1991 流出杯式黏度计检定规程

17.JJG758-1991 罗维明比色计检定规程

18.JJG761-1991 电极式盐度计检定规程

19.JJG800-1993 电位溶出分析仪检定规程

20.JJG820-1993 手持糖量(含量)计及折射仪检定规程

21.JJG823-1993 离子色谱仪检定规程

22.JJG826-1993 二级标准分流式湿度发生器检定规程

23.JJG844-1993 回潮率测定仪检定规程

三、修改以下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部分内容

1.JJG140-1998 铁路罐车容积检定规程

2.JJF1080-2002 -50~+90℃黑体辐射源校准规范

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变更以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为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1.JJG627-1989 印刷海流计检定规程

2.JJG468-1986 机车里程表检定规程

3.JJG469-1986 机车速度表检定规程

4.JJG605-1989 铁路支距尺检定器检定规程

5.JJG519-1988 铁路支距尺检定规程

6.JJG220-1986 铁路轮对内距尺检定规程

7.JJG604-1989 铁路轮对内距尺专用检具检定规程

8.JJG568-1988 固定式辙叉磨耗量尺检定规程

9.JJG432-1986 机车电测远传压力表检定规程

10.JJG436-1986 机车交流电度表检定规程

11.JJG731-1991 柴油机峰值压力计检定规程

以上调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1. JJF1080-2002 -50~+90℃黑体辐射源校准规范的修改内容

2. JJG140-1998 铁路罐车容积检定规程的修改内容

二〇〇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 1:

JJF1080-2002 -50~+90℃黑体辐射源校准规范的修改内容

JJF1080——2002修改内容如下:

在第 6.2.1中:

1.原有a)~ e)款,应增加一款,即在原c)款中的“待测黑体辐射源的全辐射亮度为”前加“c)”作为新的一款,并将“全辐射亮度”改为“有效辐射亮度”。原c),d),e)款依次改为d),e),f)款。

Vs

Vb

2.公式(3)改为: Lse =   . Lbe

3. 公式(4)改为:Lbe =∫L λ S λdλ

4. 原 e)款中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第一段中的 “Ts ”改为“Tsr ”;

第三段中的“Rb1 和 R b2 ”改为“Rb1 ,Rb2 和Rs ”,

“全辐射温度Ts ”改为“绝对温度Ts ”;

第四段中的“用式 (3)将黑体或辐射源的有效辐射亮度”改为“用程序将黑体的有效辐射亮度”,下文中的“将式(1)代入式(4),”删去 。

附件 2:

JJG140-1998 铁路罐车容积检定规程的修改内容

修改内容如下:

24.1 铁路罐车检定周期与厂修周期相同。

24.2 酸碱类罐车的检定周期为4年。

24.3 其他型罐车的检定周期为5年。

删除 24.4款,并将24.5~24.9款内容的序号依次改为24.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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