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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162号公告

2004年09月12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合浦南珠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合浦南珠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一、地域保护范围

合浦南珠原产地域范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合浦南珠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北政函[2004] 75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铁山港区、银海区、海城区现辖行政区域内沿海的15个小海区,面积约5200公顷。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海域环境。

处于北部湾东北岸,海区潮流畅通,最大潮差6.25米,平均潮差2.42米。底质多为沙泥或石砾底质,水质清洁。水温15至30℃,平均为23.7℃,海水盐度为17.9‰至33.9‰,适合珠母贝的繁殖生长。

(二)生产工艺。

1.人工育苗

亲贝来源:在原产地域范围内采捕的天然马氏珠母贝或人工养殖的优质马氏珠母贝;亲贝规格:年龄2至3龄,壳高6cm以上。

2.珠母贝养成

养殖1至2年或母贝壳高达6cm以上。

3.珠母贝插核

插核母贝(施术贝)规格:年龄1至2龄,壳高6cm以上,壳宽2.3cm以上。

4.插核母贝术后休养

采用特制专用休养笼,减少风浪刺激。放养密度50至60只/笼,休养时间20至30天。

5.育珠

在原产地域范围内育珠,育珠期最短不少于1年。

6.采收和处理

育珠期满后,经抽样测定珍珠层厚度达到200μm以上可采收。

(三)质量特色。

1.大小及形状:直径5.5mm以上。精圆或圆。长短径比一般小于1%,浑圆剔透。

2.表面感观:表面光滑,凝重结实,珠层厚度200μm以上。珠光强而柔和,彩虹明显,晶莹光润。

三、专用标志使用

在合浦南珠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须向设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合浦南珠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合浦南珠“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始对合浦南珠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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