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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91号公告

2005年06月15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近期,广东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由澳门长城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A446042623)供货的4个集装箱废纸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货物夹带大量生活垃圾及医疗废弃物,包括医疗废弃物(使用过的医用乳胶手套、手术衣、口罩、纸巾、挂输液瓶的塑料篮等);生活垃圾(马桶盖、使用过的女用卫生巾、旧内衣裤、烂运动鞋、旧拖鞋、食物等);电子废弃物(旧复印机、旧蓄电池、旧电器、旧录音带、旧电线等);动物残骸;动物羽毛、死昆虫、骨骼等。

该批货物,可回收利用的废纸约占10%,近90%是无任何使用价值的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纸或纸板(试行)》(GB16487.4-1996)的要求。

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35条和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澳门长城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A446042623)的注册资格。

二、澳门长城贸易有限公司应立即将上述货物退运出境。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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