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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166号公告

2005年08月17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赞皇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赞皇大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赞皇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赞皇大枣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建议的函》(赞政请[2004] 3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北省赞皇县阳泽、院头、清河、张楞、龙门、赞皇、许亭、土门、黄北坪、邢郭等1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金丝大枣。

(二)立地条件。

海拔高度100米至450米,成土母质为花岗岩、片麻岩,土壤为褐土性沙质壤土,pH值6.5至7.5。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培育:从选育的优株上采集接穗,用酸枣做砧木进行嫁接,以保证品种纯正。

2.苗木定植:落叶后至土壤封冬前或翌春土壤解冻后至芽体萌动期,挖定植穴或定植沟、施足底肥后栽植,栽植密度≦83株/ m2。

3.整形修剪:采用多主枝自然开心形、小冠疏层形、纺锤形树形,保证树体通风透光、骨架牢固、枝量适宜、结构良好。

4.采收:在枣果果皮紫红、微皱、果肉变软呈黄褐色达到完熟期时采收,采收后自然凉晒或烘干,含水量25%以下时,分级储藏。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果卵圆至长圆形,大小均匀,色泽紫红,有光泽,单果重7至12.5,果肉厚实有弹性,呈黄褐色,口感香甜微有辣感,可食率≥85%

2. 理化特征:含总糖≧65%、蛋白质≧2.8 %。

三、专用标志使用

赞皇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赞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赞皇大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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