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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160号公告

2007年11月07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受理龙岩咸酥花生等产品申报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广东、甘肃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龙岩咸酥花生等11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初审机构 产品名称 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方政府界定保护范围的建议文件 标准或技术规范
1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龙岩咸酥花生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现辖行政区域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咸酥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划定产地范围的请示》,龙新政综[2007]109号 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11.1-6-2001《龙岩咸酥花生标准综合体》
2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明溪肉脯干 福建省明溪县现辖行政区域 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明溪肉脯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明政文[2007]76号 明溪肉脯干协会标准:QRX/T001-2006《明溪肉脯干加工技术规范》
3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余江夏天无 江西省余江县邓埠镇、杨溪乡、马荃镇、春涛乡、平定乡、潢溪镇、锦江镇、黄庄乡、画桥镇、高公寨林场、洪湖乡、余江县水稻原种场、刘家站垦殖场等13个乡镇场现辖行政区域 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余江夏天无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请示》,余府文[2007]6号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标准:Q/YTS001-2007《余江夏天无药材生产技术规范》
4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正阳花生 河南省正阳县真阳镇、慎水乡、新阮店乡、油坊店乡、汝南埠镇、永兴乡、傅寨乡、寒冻镇、袁寨乡、王勿桥乡、彭桥乡、雷寨乡、兰青乡、吕河乡、熊寨镇、铜钟镇等1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正阳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正政文[2007]76号 河南省正阳县农业标准规范:DB412829/T006-2007《正阳花生》
5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武冈卤豆腐 湖南省武冈市湾头桥镇、龙田乡、头堂乡、荆竹镇、马坪乡、安乐乡、晏田乡、水浸坪乡、邓家铺镇、双牌乡、稠树塘镇、秦桥乡、文坪镇、大甸乡、司马冲镇、邓元泰镇、龙溪镇、迎春亭街道、辕门口街道等1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武冈卤豆腐”地理标志产品地域保护范围的请示》,武政呈[2007]126号 《武冈卤豆腐加工技术规范》
6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武冈卤铜鹅 湖南省武冈市湾头桥镇、龙田乡、头堂乡、荆竹镇、马坪乡、安乐乡、晏田乡、水浸坪乡、邓家铺镇、双牌乡、稠树塘镇、秦桥乡、文坪镇、大甸乡、司马冲镇、邓元泰镇、龙溪镇、迎春亭街道、辕门口街道等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武冈卤铜鹅”地理标志产品地域保护范围的请示》,武政呈[2007]127号 《武冈卤铜鹅加工技术规范》
7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涨渡湖黄颡鱼 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农场、龙王咀农场、双柳街以及汪集街、邾城街、阳逻街的部分地域现辖行政区域,东经114°34′28″至114°50′40″北纬30°32′25″至30°50′15″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关于恳请界定涨渡湖黄颡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新政函[2007]29号 湖北省地方标准:《涨渡湖黄颡鱼》(报批稿)
8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兴香荔 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太平镇、东成镇、簕竹镇、车岗镇、六祖镇等6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广东省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兴香荔地理标志产地范围的函》,新府发[2007]27号 广东省地方标准:《新兴香荔生产技术规程》(草案稿)
9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罗定肉桂 广东省罗定市现辖行政区域 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罗定肉桂产地范围的函》,罗府发[2007]27号 广东省地方标准:《罗定肉桂》(草案稿)
10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郁南无核沙糖桔 广东省郁南县都城镇、平台镇、桂圩镇、通门镇、建城镇、宝珠镇、大方镇、千官镇、历洞镇等9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郁南无核沙糖桔产地范围的函》,郁府函[2007]61号 广东省地方标准:《郁南无核沙糖桔》(草案稿)
11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秦安蜜桃 甘肃省秦安县兴国镇、西川镇、莲花镇、陇城镇、郭嘉镇、云山乡、刘坪乡、叶堡乡、安伏乡、魏店乡、王铺乡、王窑乡、千户乡、王尹乡、兴丰乡、中山乡、五营乡等1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秦安蜜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建议函》,秦政函[2007]35号 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T1672-2007《秦安蜜桃》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备查。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157;传真:(010)82260315

E-mail:Peixy@aqsiq.gov.cn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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