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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31号公告

2007年02月14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批准对丁马甲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丁马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丁马甲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丁马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给予丁马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临政函[2005]3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山东省临清市魏湾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苗种来源。

来源于山东丁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省级中华鳖原种场。

(二)生产技术要求。

1. 池塘要求:形状为长方形,坡比为1:2.5, 防逃墙高大于0.9m,养殖水面4800㎡至5400㎡,水深1.2 m至1.6m。

2. 环境、土质要求:环境安静,无工业污染。水源充足,水源水质符合GB11607的要求。土质符合国家无公害中华鳖生产场地土质标准。空气质量符合国家GB 3095规定的无公害中华鳖生产场地空气质量标准。

3. 水质要求:养殖用水必须使用黄河水与地下水调配,水质符合无公害中华鳖生产用水标准。pH 7.2至7.6,溶解氧4 mg/L至12mg/L,总硬度70 mg/L至79mg/L,透明度25 cm至30cm。清塘消毒用生石灰200ppm化浆后全池均匀泼洒。水质调节每隔半个月用60ppm的生石灰或0.5ppm的聚维酮碘交替全池泼洒,定期补换水,使水质保持相对稳定。

4. 养殖密度:放苗规格450g/只至500g/只,密度1只/㎡至2只/㎡。

5. 饲料要求:人工配制饲料质量符合GB 13078和NY 5072的规定,严格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1999]266号令)的规定。定期在饲料中添加中草药和微生态制剂,增强甲鱼的免疫力避免疾病的发生。

6. 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养殖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管理,每天投饵、巡池2次,保持养殖环境卫生清洁。

7. 饲养时间:100至120天。

(三)商品规格要求。

类别
特大
规格(g/只)
500~600
600~750
750~1000
1000以上

(四)产品质量要求。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活力
行动活泼有力,反应敏捷
寄生虫
不得检出
气味
具有活甲鱼固有鲜、腥味,无异臭味
背、腹甲
无伤疤
有极少伤疤
有少伤疤
体重与体高比(g/mm)
≥22.6
≥22
≥21.4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体形椭圆,8对肋板骨明显,前窄后宽,体薄片大,裙边大而厚,背甲土黄色或茶褐色,腹甲淡黄色。

2. 理化指标:蛋白质≥16%,脂肪≤0.7%,氨基酸≥14%。

三、专用标志使用

丁马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临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丁马甲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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