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34号公告
关于批准对天等指天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天等指天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天等指天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天等指天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天等指天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的函》(天政办发[2005]11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地方指天椒优良品系。
(二)立地条件。
海拔400至500m,土壤类型为棕泥土或赤壤土,土壤pH值5.5至7.5,耕层有机质含量≥1.5%。
(三)栽培管理。
1.育苗:1至2月份育苗。浸种消毒后播种育苗。育苗地前茬要求没有种过茄科作物。
2.栽培时间和密度:4至5月份椒苗长到7至8片真叶时移栽。起垄或高畦单株栽培,种植密度≤37500株/公顷,
3.施肥:基肥要求有机肥不低于15吨/公顷,可配施适量化肥。
4.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
5.采收:椒果变鲜红色后即可采收,随熟随采。收获的鲜椒即可销售或晒干出售。
(四)质量特色。
1.感观特色:
成熟的天等指天椒鲜椒果颜色为鲜红色,表面油亮光泽,果形为指形,果实长3 cm至6.5cm,最大果径0.8 cm至1.6cm,辛辣味特强。
天等指天椒干椒椒果颜色为橘红色至鲜红色,果面洁净有光泽,无异味,有强烈的刺鼻辣味。果实长2 cm至5.0cm,表面有皱褶。辛辣味特强,醇香浓郁。
2.天等指天椒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鲜 椒
辣椒素mg/100g
≥40.0
水分%
≤74.0
总灰分%
≥1.30
干 椒
辣椒素mg/100g
≥250.0
水分%
≤13.0
总灰分%
≥4.0
三、专用标志使用
天等指天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天等指天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天等指天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天等指天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天等指天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天等指天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的函》(天政办发[2005]11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地方指天椒优良品系。
(二)立地条件。
海拔400至500m,土壤类型为棕泥土或赤壤土,土壤pH值5.5至7.5,耕层有机质含量≥1.5%。
(三)栽培管理。
1.育苗:1至2月份育苗。浸种消毒后播种育苗。育苗地前茬要求没有种过茄科作物。
2.栽培时间和密度:4至5月份椒苗长到7至8片真叶时移栽。起垄或高畦单株栽培,种植密度≤37500株/公顷,
3.施肥:基肥要求有机肥不低于15吨/公顷,可配施适量化肥。
4.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
5.采收:椒果变鲜红色后即可采收,随熟随采。收获的鲜椒即可销售或晒干出售。
(四)质量特色。
1.感观特色:
成熟的天等指天椒鲜椒果颜色为鲜红色,表面油亮光泽,果形为指形,果实长3 cm至6.5cm,最大果径0.8 cm至1.6cm,辛辣味特强。
天等指天椒干椒椒果颜色为橘红色至鲜红色,果面洁净有光泽,无异味,有强烈的刺鼻辣味。果实长2 cm至5.0cm,表面有皱褶。辛辣味特强,醇香浓郁。
2.天等指天椒理化指标: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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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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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 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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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素m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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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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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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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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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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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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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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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素m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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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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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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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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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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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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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用标志使用
天等指天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天等指天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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