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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81号公告

2009年09月01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批准对兴化大米、兴化红皮小麦、永春老醋、巴东独活、资中鲶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兴化大米、兴化红皮小麦、永春老醋、巴东独活、资中鲶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兴化大米、兴化红皮小麦、永春老醋、巴东独活、资中鲶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兴化大米

(一)保护范围。

兴化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江苏省兴化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兴化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江苏省兴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兴化大米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兴化红皮小麦

(一)保护范围。

兴化红皮小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江苏省兴化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兴化红皮小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苏省兴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兴化红皮小麦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永春老醋

(一)保护范围。

永春老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福建省永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永春老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永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永春老醋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巴东独活

(一)保护范围。

巴东独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湖北省巴东县溪丘湾乡、沿渡河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野三关镇、清太平镇、水布垭镇、金果坪乡等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巴东独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巴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巴东独活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资中鲶鱼

(一)保护范围。

资中鲶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四川省资中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资中鲶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资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资中鲶鱼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兴化大米、兴化红皮小麦、永春老醋、巴东独活、资中鲶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 兴化大米质量技术要求

2. 兴化红皮小麦质量技术要求

3. 永春老醋质量技术要求

4. 巴东独活质量技术要求

5. 资中鲶鱼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告8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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