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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109号公告

2010年10月01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批准对抚顺林下参、三块石大果榛子、

天柱山瓜篓籽、蒲江弥猴桃、新津黄辣丁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抚顺林下参、三块石大果榛子、天柱山瓜篓籽、蒲江猕猴桃、新津黄辣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抚顺林下参、三块石大果榛子、天柱山瓜篓籽、蒲江猕猴桃、新津黄辣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抚顺林下参

(一)产地范围。

抚顺林下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抚顺县马圈子乡、后安镇、汤图乡、上马乡、救兵乡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抚顺林下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抚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抚顺林下参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三块石大果榛子

(一)产地范围。

三块石大果榛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辽宁省抚顺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三块石大果榛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抚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三块石大果榛子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天柱山瓜篓籽

(一)产地范围。

天柱山瓜篓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安徽省潜山县王河镇、油坝乡、梅城镇、黄泥镇、黄铺镇、痘姆乡、天柱山镇、水吼镇、五庙乡、槎水镇、余井镇、龙潭乡、黄柏镇、官庄镇、源潭镇、塔畈乡等1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天柱山瓜篓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潜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天柱山瓜篓籽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蒲江猕猴桃

(一)产地范围。

蒲江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蒲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蒲江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蒲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蒲江猕猴桃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新津黄辣丁

(一)产地范围。

新津黄辣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新津县五津镇、花桥镇、兴义镇、普兴镇、邓双镇、方兴镇、安西镇、永商镇、金华镇、新平镇、文井乡等11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新津黄辣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新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新津黄辣丁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抚顺林下参、三块石大果榛子、天柱山瓜篓籽、蒲江猕猴桃、新津黄辣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 抚顺林下参质量技术要求

2. 三块石大果榛子质量技术要求

3. 天柱山瓜篓籽质量技术要求

4. 蒲江猕猴桃质量技术要求

5. 新津黄辣丁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公告109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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