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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局二〇〇六年一季度坚果质量监测抽查情况通报

2006年03月30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scaic.gov.cn/spaqyj/200909/t20090925_40452.html

  坚果因其酥脆、香醇的口感而成为消费者喜爱的休闲食品。为加强对坚果质量的监管,一季度,省工商局组织对20个批次坚果质量进行了监测抽查,重点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卫生、理化指标:防腐剂、残留二氧化硫、酸价、过氧化值等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的9个批次,合格率为45%;不合格的11批次,不合格率为55%。抽查结果表明:部分坚果卫生状况较差。

  监测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过氧化值超标严重。有7个批次过氧化值超标。即:标称成都红艳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松子(开口)"、标称兰州正林农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核桃仁"、标称成都市武侯区宇达食品厂生产的"鲜香核桃仁"、标称上海三明食品公司生产的"阿明芝麻核桃仁"、标称四川德阳金府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府王琥珀桃仁"、标称成都三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松子" 、标称广州市同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开心果"过氧化值超标。特别是标称广州市同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开心果"过氧化值超标达5倍。过氧化值指标是反映商品品质好坏和新鲜程度的重要指标。主要是商品在流通环节中,如果密封不严、接触空气、光线照射、以及在微生物及酶等的作用下,会导致过氧化值升高,发生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二是滥用甜味剂。有两个批次使用了国家禁止添加的甜味剂甜蜜素。即:标称兰州正林农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核桃仁"、标称上海晋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桃仁"中检出了甜蜜素;三是标签标识不规范。有7个批次不规范。主要问题是配料表内容标注不具体等。(附内在质量不合格商品名单、部分合格商品名单)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坚果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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