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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局二〇〇八年三季度食用植物油质量监测结果通报

2008年10月27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scaic.gov.cn/spaqyj/200909/t20090925_40486.html

  省工局三季度组织省内部分城市的超市、食品经营部等经销企业销售的食用植物油质量进行了监测。本次共监测40个批次。合格35个批次,合格率为87.50 %;不合格5个批次,不合格率为12.50%。

  监测结果显示:5个不合格批次都是菜籽油中检出掺混(掺棉籽油)。菜子油标准规定:菜子油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如果掺入的是一些没有脱毒的棉子油,棉子油中的棉酚毒性很强,是一种细胞原浆毒和血液毒,对人体的神经和血管均有毒害作用,对胃肠黏膜刺激性较强,对心脏、肝、肾损害较严重。长期食用这种油或经这种油煎炒、油炸的食品对人的生殖系统也有毒害作用,造成生殖系统功能紊乱,轻则使妇女患上妇科疾病,育龄夫妇不能生育,重则导致严重的棉酚中毒症而丧生。

  目前,省工商局正在组织对不合格经销企业进行查处。(附:部分不合格商品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新闻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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