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商监测

上海市流通领域人造板及其制品抽检合格率仅七成

2010年01月15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sgs.gov.cn/getPubInfo.action?pi.id=13960

  近期,上海市工商局对29家销售企业经销的60个批次人造板及其制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合格的43个批次,不合格的17个批次,合格率为71.7%。监测中发现,超市、商场的商品质量普遍高于综合市场,合格率达到80%。从监测结果看,甲醛释放量、浸渍剥离是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一、甲醛释放量超标。有10个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其中,7个批次细木工板由于使用廉价的粘胶剂,直接导致甲醛释放量超标,个别产品甲醛释放量甚至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如上海市闸北区彭浦镇亨达建材经营部经销的标注由杭州大王椰木业连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王椰牌”细木工板(型号规格:2440×1220×18,E0级,合格品,生产日期或批号:2009-6-15),甲醛释放量实测值为2.4mg/L(国家E0标准值为≤0.5 mg/L )。

  二、浸渍剥离不达标。有8个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该指标不合格会使细木工板在使用中出现开胶现象,降低产品强度和使用寿命。国家标准规定,试件每个胶层上的每一边剥离长度均不超过25?,合格试件数≥试件总数的80%。监测中,上海精翔木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标注由山东瑞庆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平安树牌”细木工板(型号规格:2440×1220×18?,E1级,一等品,生产日期或批号:无)、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惠隆建材经营部经销的标注由嘉善绿舟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福牌”细木工板(型号规格:2440×1220×16.5?,E1级,优等品,生产日期或批号:无),实测值均为0%。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经销企业立案调查。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正规生产企业的产品,看清甲醛释放量等级明示。E1级可直接用于室内,甲醛释放量应小于1.5?/L;E2级需进行饰面处理后再使用,甲醛释放量应小于5.0?/L。

  二、不要选购刺激性气味大的产品。如果气味刺鼻,说明甲醛等有害气体释放量较多,即使价格便宜,也不要购买。

  三、合理确定使用量。一般100平方左右的居室面积使用量不要超过30张,如过多使用,会引起室内空气甲醛超标。

附件:人造板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