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商监测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人造板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通报

2011年11月10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hljaic.gov.cn/notice/7a605e8b-9258-4f9d-bbdf-468f7e020e05.html

  2011年三季度,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依据《细木工板》(GB/T 5849-2006) 、《胶合板》(GB/T 9846.1~.8-2004)、《实木地板》(GB/T 15036.1~.2-2009)、《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细木工板、胶合板、实木地板、竹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CCGF 306-2010)等标准,对伊春、鹤岗、双鸭山等地市场销售的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表面胶合强度、横向静曲强度、胶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人造板名单如下:

序号

样品名称

被监测人

标称商标

标称生产企业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密度板

伊春市天程装饰有限公司

牛牌

史家板材

2.44×1.22

2011.6.28

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

2

复合地板

伊春市伊春区荣邦地板店

大森

哈尔滨市康大地板

1225×210

2011

静曲强度、表面耐磨

3

复合地板

伊春市伊春区三夏地板店

奇象

长春市新利维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1230×204

2011

静曲强度、表面耐磨

4

特级双面贴细木工板

鹤岗市工农区誉丰木制品装潢商店

龙牌

哈尔滨凯达木业

2.44×1.22

2011

表面胶合强度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人造板时应尽量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人造板,板上应有明确的型号规格及产品标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购买E0级的产品。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