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一粮油超市预销售标签涂改面粉被查
为保障介休市食品消费安全,介休市工商局对全市食品市场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在对位于该市岳家湾村口某粮油超市的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仓库所堆放的37袋由今麦郎面粉邯郸有限公司生产的“今麦郎”甲家富强粉(10KG)外包装袋标签配料一栏中有红色涂抹现象,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扣,并对此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据调查得知,该超市为介休人王某所开,其于2011年10月20日以每袋35元的价格从今麦郎面粉邯郸有限公司购进由该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8月22日的“今麦郎”甲家富强粉(10KG)37袋,并准备以每袋39元的价格出售,对面袋上标签处的涂沫痕迹,当事人王某解释并非其所为,而是购买回来时就已经有涂抹痕迹。《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所售商品标签必须清楚、明显,容易辩晰,当事人销售标签涂抹面粉的行为已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鉴于该面粉经检验各项指标合格、当事人态度积极且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拆除包装后销售,并对当事人给予了1.5万元的行政处罚。另外,该局执法人员将继续对面袋标签涂抹的原因做进一步的追查。
为保障介休市食品消费安全,介休市工商局对全市食品市场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在对位于该市岳家湾村口某粮油超市的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仓库所堆放的37袋由今麦郎面粉邯郸有限公司生产的“今麦郎”甲家富强粉(10KG)外包装袋标签配料一栏中有红色涂抹现象,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扣,并对此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据调查得知,该超市为介休人王某所开,其于2011年10月20日以每袋35元的价格从今麦郎面粉邯郸有限公司购进由该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8月22日的“今麦郎”甲家富强粉(10KG)37袋,并准备以每袋39元的价格出售,对面袋上标签处的涂沫痕迹,当事人王某解释并非其所为,而是购买回来时就已经有涂抹痕迹。《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所售商品标签必须清楚、明显,容易辩晰,当事人销售标签涂抹面粉的行为已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鉴于该面粉经检验各项指标合格、当事人态度积极且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拆除包装后销售,并对当事人给予了1.5万元的行政处罚。另外,该局执法人员将继续对面袋标签涂抹的原因做进一步的追查。
- 濮阳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工商分局:1批次钻石杯样品抽检不合格(2019-04-29)
- 淄博市工商局:1组纸制品抽检不合格(2019-03-05)
- 马鞍山市工商局:8组儿童玩具商品抽查不合格(2019-02-22)
- 马鞍山市工商局抽检服装商品全部合格(2019-02-22)
- 三门峡市工商局:17个批次小家电类商品抽检不合格(201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