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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流通领域吸油烟机监测公告

2011年09月22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gzaic.org.cn/ArticleShow.do?articleID=2407

  为切实加强全省流通领域吸油烟机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2011年,我局对吸油烟机的商品质量组织进行了抽检,在省内市场上销售的吸油烟机共随机抽取样品30个批次进行检测。

  经过检测,黔东南州鼎吉家电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中山惠普斯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3月18日生产的型号为CXW-230的惠普斯牌吸油烟机等6个批次的商品为不合格商品,具体名单见附表。不合格的主要指标有“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标记和说明不合格主要表现在产品铭牌和使用说明书中缺少标准规定的内容,不能有效地指导用户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所使用的电源线截面积偏小,达不到标准规定的横截面积,可能导致电源线不能承受产品的额定负荷而引起发热、燃烧;接地措施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接地电阻过大,超过标准规定的值以及接地线的安装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产品失去有效的接地保护,形成安全隐患。

  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成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该类产品的监管力度。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吸油烟机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消费者要到正规、合法的商家处购买电器产品,如果对商家的经营资格有怀疑,可要求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

  2、吸油烟机商品应该标注清楚厂名、厂址、名称、型号、额定电压、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3C认证标志等。

  3、消费者如果对商品的3C认证有怀疑,可登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址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吸油烟机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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