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流通领域婴幼儿服装商品质量监测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省流通领域婴幼儿服装质量监管,确保婴幼儿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人身安全,2011年,我局对婴幼儿服装进行了抽检,共随机抽取样品40个批次,合格29个批次,合格率72.5%。
经过检测,卡琪屋童装店销售的标称为广州菲勋贸易公司生产,批号为100/55 K112212118的时尚小鱼牌婴幼儿服装等11个批次的商品为不合格商品,具体名单见附表。不合格样品中,标识不合格样11个,成分含量不合格样2个。标识不合格中,主要问题是标识标注不规范和标识缺项。成分含量不合格,是实际检测结果与标注含量不符合。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成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将继续加强对该类产品的监管力度。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婴幼儿服装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查看吊牌及服装产品上的缝入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根据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要求,纺织品服装吊牌上必须标注的项目有: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使用和贮藏条件的注意事项、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安全技术类别等。其中,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的号型或规格这三个项目还应标注在纺织品服装的耐久性标识上。
看吊牌上是否标注了安全类别。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服装安全分为三个类别,A类为婴幼儿产品(24个月一下的婴幼儿产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类;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类。
特此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省流通领域婴幼儿服装质量监管,确保婴幼儿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人身安全,2011年,我局对婴幼儿服装进行了抽检,共随机抽取样品40个批次,合格29个批次,合格率72.5%。
经过检测,卡琪屋童装店销售的标称为广州菲勋贸易公司生产,批号为100/55 K112212118的时尚小鱼牌婴幼儿服装等11个批次的商品为不合格商品,具体名单见附表。不合格样品中,标识不合格样11个,成分含量不合格样2个。标识不合格中,主要问题是标识标注不规范和标识缺项。成分含量不合格,是实际检测结果与标注含量不符合。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成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将继续加强对该类产品的监管力度。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婴幼儿服装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查看吊牌及服装产品上的缝入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根据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要求,纺织品服装吊牌上必须标注的项目有: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使用和贮藏条件的注意事项、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安全技术类别等。其中,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的号型或规格这三个项目还应标注在纺织品服装的耐久性标识上。
看吊牌上是否标注了安全类别。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服装安全分为三个类别,A类为婴幼儿产品(24个月一下的婴幼儿产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类;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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