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商监测

广西工商2011年2季度粽子商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

2011年09月07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gxhd.com.cn/mis/spcj/120110907/1114507.htm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作部署,我局于2011年第2季度委托法宝检测机构对我区流通环节粽子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共抽取南宁、崇左、贵港三市流通环节16家经营者经销的20批次的粽子进行检验。检验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抽样检验依据是:SB/T 10377-2004《粽子》、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全国食品整治办[2008]3号)、商品标签标示的产品标准或标示值,以及相关的检验方法。

本次对粽子的检验项目是:干燥失重、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硼砂、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商业无菌。

检验结果:20批次的样品,合格12批次,合格率60%。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凉粽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

本次抽检了8个批次的凉粽就有7个批次非法添加硼砂,而且添加量在0.1 g/100g~0.4g/100g之间。

硼砂(四硼酸钠)是一种白色或无色的结晶性粉末,多用在陶瓷、玻璃等产品的制造中,国家从1992年开始就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硼砂进入人体经胃酸作用变成硼酸,连续摄取硼砂后,会在体内蓄积,妨碍消化酵素作用,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抑制营养素之吸收、促进脂肪分解而使体重减轻。其中毒症状为呕吐、腹泻、红斑、循环系统障碍、休克及昏迷等。硼砂有致死量,大人约20克、小孩约为5克。

一些不法商贩在粽子中加入硼砂,这是因为硼砂具有防腐、增加弹性和膨胀的作用,加入其中能使粽子口感好,吃起来更有嚼头。

2.微生物指标超标。

本次抽检有4个批次粽子的菌落总数超标,3个粽子是散装新鲜类的粽子, 1个是速冻类的粽子。其中有1个批次粽子的菌落总数检出为1.6×106CFU/g(标准值为≤50000 CFU/g),是标准值的32倍。食品菌落总数的数量表示食品清洁状态,粽子的菌落总数超标,一是说明该粽子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卫生状况不达到要求等原因已受到污染,生产企业如果管理不严,不注意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原材料和生产工人个人的卫生状况;二是由于散装新鲜粽子无外包装而且是短期货架食品,易受微生物污染,速冻类粽子有温度贮存要求,如果从成品出厂到运输和销售过程的贮存冷藏温度发生过变化,则也易引起食品的微生物生长,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产品消费者食用后会引起腹泻等肠道疾病。

对不合格的粽子产品,辖区工商机关已对相关经营者依法查处。

消费提示:

1.应在证照齐全的商场或超市中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

2.选择生产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知名企业的产品。

3.对商品外包装进行识别,选购标签内容丰富齐全和有QS标志的商品,在选购时注意标签上的配料表,应选购保质期内或近期生产的商品。

4.没有包装、拆包零卖及“三无”产品尽量不要购买。在购买粽子时,一定要选择粽叶包裹、纱线捆扎的粽子;而不要选择塑料袋包裹、塑料绳捆扎的粽子。食用前,要将散装产品烧熟煮透。

5.由于制作习惯,在个人生产制作凉粽中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的传统。但硼砂是非食用物质,在食品生产中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如消费者发现有人在凉粽等食品加工中非法添加硼砂,请向质量监督部门举报。

6.保留购物凭证。发现有问题可以据此立即与经销商反映,以便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通过有关部门追究相关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