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2年流通环节应节食品抽样检验情况
一、抽检概况
春节将至,市场上应节食品品种繁多,市民纷纷开始购置年货,喜迎新春佳节。为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安全,我局于近期对全市12个行政辖区流通环节销售的应节食品进行抽检,抽查的重点区域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共计抽取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糕点、腌腊肉制品、袋泡茶、蜂蜜、大米、挂面、烘炒食品、食用油、糖果等食品570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538批次,实物质量质量合格率为94.4%。
序号
抽检商品
抽检批次
实物质量合格批次
实物质量合格率(%)
不合格项目(剔除纯标签不合格)
1
大米
45
45
100
----
2
袋泡茶
35
35
100
----
3
蜂蜜
20
20
100
----
4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30
30
100
----
5
挂面
35
35
100
----
6
糖果
55
55
100
----
7
糕点
100
97
97.0
标签、铝、山梨酸、菌落总数
8
腌腊肉制品
50
47
94.0
酸价、总汞
9
食用调和油
32
29
90.6
标签、净含量
10
烘炒食品
100
90
90.0
标签、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霉菌
11
食用植物油
68
55
80.9
标签、净含量、色泽、相对密度、脂肪酸组成、酸值
合计
570
538
94.4
从抽查情况看,与去年相比,质量状况相当。大米、巧克力及其制品、挂面、糖果内在质量较好,两年抽检的内在质量合格率都达到100%;烘炒食品合格率90%,较去年有所提升。主要是监管部门加强了索证索票检查,经销商也日益注重规范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一些低劣产品进入市场。但食用油、腌腊肉制品和糕点内在质量合格率较去年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签标准要求;二是部分食用油产品净含量指标不符合产品标示值;三是部分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四是个别产品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五是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从样品涉及的生产企业看,样品共涉及外地生产企业263家,合格223家,合格率84.8%;涉及广州市内生产企业63家,合格51家,合格率81.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标签标示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中有39批次产品的食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对国家标准以及法规规定的理解不够透彻。其中,食用油的标识问题较为突出。GB 7718-2004标准中5.1.1.1.1中规定“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而本次抽查发现,有14批次食用调和油产品未按标准要求标示“食用调和油”,比如有些标示“花生调和油”、“调配花生油”等等,这样容易误导消费者,将调和油当作花生油。同时,本次抽查还发现有些企业采用色差误导消费者,将“食用调和油”这个几个字用跟图片相近颜色而且字体较小,但将“花生油”或是其他比较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字眼很明显标示在标签主要版面,让消费者误将“调和油”当作“食用植物油”。
(二)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的100批次食用油中,有7批次产品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问题较突出的产品情况列于下表,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允许短缺量有严格要求,下表产品净含量实测短缺量远远超出规定要求。
产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商标
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
标称净含量
实测净含量
允许短缺量
实测短缺量
实测短缺量是允许短缺量的倍数
金牌好日子压榨一级花生油
佛山市南海区永达粮油有限公司
\
900毫升/瓶
2011.04.15
900mL
609.0 mL
15 mL
291mL
19
金牌好日子浓香花生油
广州合兴油厂
\
900毫升/瓶
2011.04.15
900mL
634.2mL
15 mL
265.8mL
17
香满堂压榨一级花生油
柳局生活服务总公司花生油厂
\
1.8升/瓶
2011.11.28
1.8L
1.375L
27mL
425mL
15
原味香压榨一级花生油
深圳市南油食品有限公司出品
原味香
1.8L/瓶
2011.11.08
1.8L
1.400L
27mL
400mL
14
旺福来浓香花生油(调配)
分装商:广州市花都区花山康源食品厂
\
1.6升/瓶
2011.11.18
1.6L
1.433L
24mL
167mL
6
金龙珠花生调和油
佛山三水芦苞大海食品厂
\
500毫升/瓶
2011.02.07
500mL
409.4mL
15 mL
90.6mL
6
(三)部分产品理化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1.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问题。
本次抽查的100批次食用油中,经检验发现有13批次食用油产品理化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脂肪酸组成、色泽和相对密度。脂肪酸组成是判断食用植物油是否纯正的最重要特征指标。该指标不合格,说明产品与明示标准要求不符,产品质量欠佳,不能称为纯花生油或菜籽油,只能称为食用调和油。色泽和相对密度是不同食用植物油固有的特征值,用以反映产品的纯度。该指标不合格,说明该油品不纯正,有可能是掺假或掺杂别的食用植物油。
2.酸价和过氧化值超标问题。
本次抽查发现有2批次腌腊肉制品、1批次菜籽油、2批次烘炒食品酸价(酸值)超标,4批次烘炒食品过氧化值超标。酸价和过氧化值是衡量含油脂食品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酸价、过氧化值超标主要是由产品中油脂变质造成。这主要是由于部分企业原料把关不严或者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使用劣质原料,如使用陈年花生、瓜子等进行生产加工;生产工艺控制不严,炒货加工过程中温度、时间等参数控制不到位;包装密封性不好,贮存的环境条件达不到要求等。
(四)个别产品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本次抽查对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作了检测,发现有2批次糕点超量使用防腐剂(山梨酸)、1批次糕点铝含量超标。山梨酸属于防腐剂,添加到食品当中可以延长食品的货架期,长期大量食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因此在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对其使用量有严格的规定,超出限量标准或超范围使用则为不合格品。而铝含量超标主要是由于企业在制作糕点时为使其松软,口感更好,在对面粉加工的过程中加入膨松剂,加入量控制不当造成。
(五)部分产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有1批次糕点菌落总数超标、4批次烘炒食品霉菌超标,其中1批次烘炒食品大肠菌群也超标。霉菌可用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衡量食品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大肠菌群可用以判定食品是否被肠道致病菌所污染,也是评价食品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上述产品的微生物指标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卫生质量无法保证,不能销售。
三、消费提示
目前,我局已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据统计,2011年我局共立案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案件319宗,下架封存不合格食品580.35公斤(上述数据不含近期公布的问题食品立案情况)。同时,对生产企业属于本市的,移送市质监部门进行处理;对生产企业属于外地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在此,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应节食品时要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品牌企业的产品,看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储藏指南、执行标准、商标、净含量、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及食用方法等)。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一、抽检概况
春节将至,市场上应节食品品种繁多,市民纷纷开始购置年货,喜迎新春佳节。为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安全,我局于近期对全市12个行政辖区流通环节销售的应节食品进行抽检,抽查的重点区域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共计抽取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糕点、腌腊肉制品、袋泡茶、蜂蜜、大米、挂面、烘炒食品、食用油、糖果等食品570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538批次,实物质量质量合格率为94.4%。
序号 |
抽检商品 |
抽检批次 |
实物质量合格批次 |
实物质量合格率(%) |
不合格项目(剔除纯标签不合格) |
1 |
大米 |
45 |
45 |
100 |
---- |
2 |
袋泡茶 |
35 |
35 |
100 |
---- |
3 |
蜂蜜 |
20 |
20 |
100 |
---- |
4 |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30 |
30 |
100 |
---- |
5 |
挂面 |
35 |
35 |
100 |
---- |
6 |
糖果 |
55 |
55 |
100 |
---- |
7 |
糕点 |
100 |
97 |
97.0 |
标签、铝、山梨酸、菌落总数 |
8 |
腌腊肉制品 |
50 |
47 |
94.0 |
酸价、总汞 |
9 |
食用调和油 |
32 |
29 |
90.6 |
标签、净含量 |
10 |
烘炒食品 |
100 |
90 |
90.0 |
标签、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霉菌 |
11 |
食用植物油 |
68 |
55 |
80.9 |
标签、净含量、色泽、相对密度、脂肪酸组成、酸值 |
合计 |
570 |
538 |
94.4 |
从抽查情况看,与去年相比,质量状况相当。大米、巧克力及其制品、挂面、糖果内在质量较好,两年抽检的内在质量合格率都达到100%;烘炒食品合格率90%,较去年有所提升。主要是监管部门加强了索证索票检查,经销商也日益注重规范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一些低劣产品进入市场。但食用油、腌腊肉制品和糕点内在质量合格率较去年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签标准要求;二是部分食用油产品净含量指标不符合产品标示值;三是部分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四是个别产品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五是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从样品涉及的生产企业看,样品共涉及外地生产企业263家,合格223家,合格率84.8%;涉及广州市内生产企业63家,合格51家,合格率81.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标签标示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中有39批次产品的食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对国家标准以及法规规定的理解不够透彻。其中,食用油的标识问题较为突出。GB 7718-2004标准中5.1.1.1.1中规定“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而本次抽查发现,有14批次食用调和油产品未按标准要求标示“食用调和油”,比如有些标示“花生调和油”、“调配花生油”等等,这样容易误导消费者,将调和油当作花生油。同时,本次抽查还发现有些企业采用色差误导消费者,将“食用调和油”这个几个字用跟图片相近颜色而且字体较小,但将“花生油”或是其他比较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字眼很明显标示在标签主要版面,让消费者误将“调和油”当作“食用植物油”。
(二)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的100批次食用油中,有7批次产品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问题较突出的产品情况列于下表,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允许短缺量有严格要求,下表产品净含量实测短缺量远远超出规定要求。
产品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商标 |
型号规格 |
生产日期 |
标称净含量 |
实测净含量 |
允许短缺量 |
实测短缺量 |
实测短缺量是允许短缺量的倍数 |
金牌好日子压榨一级花生油 |
佛山市南海区永达粮油有限公司 |
\ |
900毫升/瓶 |
2011.04.15 |
900mL |
609.0 mL |
15 mL |
291mL |
19 |
金牌好日子浓香花生油 |
广州合兴油厂 |
\ |
900毫升/瓶 |
2011.04.15 |
900mL |
634.2mL |
15 mL |
265.8mL |
17 |
香满堂压榨一级花生油 |
柳局生活服务总公司花生油厂 |
\ |
1.8升/瓶 |
2011.11.28 |
1.8L |
1.375L |
27mL |
425mL |
15 |
原味香压榨一级花生油 |
深圳市南油食品有限公司出品 |
原味香 |
1.8L/瓶 |
2011.11.08 |
1.8L |
1.400L |
27mL |
400mL |
14 |
旺福来浓香花生油(调配) |
分装商:广州市花都区花山康源食品厂 |
\ |
1.6升/瓶 |
2011.11.18 |
1.6L |
1.433L |
24mL |
167mL |
6 |
金龙珠花生调和油 |
佛山三水芦苞大海食品厂 |
\ |
500毫升/瓶 |
2011.02.07 |
500mL |
409.4mL |
15 mL |
90.6mL |
6 |
(三)部分产品理化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1.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问题。
本次抽查的100批次食用油中,经检验发现有13批次食用油产品理化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脂肪酸组成、色泽和相对密度。脂肪酸组成是判断食用植物油是否纯正的最重要特征指标。该指标不合格,说明产品与明示标准要求不符,产品质量欠佳,不能称为纯花生油或菜籽油,只能称为食用调和油。色泽和相对密度是不同食用植物油固有的特征值,用以反映产品的纯度。该指标不合格,说明该油品不纯正,有可能是掺假或掺杂别的食用植物油。
2.酸价和过氧化值超标问题。
本次抽查发现有2批次腌腊肉制品、1批次菜籽油、2批次烘炒食品酸价(酸值)超标,4批次烘炒食品过氧化值超标。酸价和过氧化值是衡量含油脂食品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酸价、过氧化值超标主要是由产品中油脂变质造成。这主要是由于部分企业原料把关不严或者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使用劣质原料,如使用陈年花生、瓜子等进行生产加工;生产工艺控制不严,炒货加工过程中温度、时间等参数控制不到位;包装密封性不好,贮存的环境条件达不到要求等。
(四)个别产品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本次抽查对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作了检测,发现有2批次糕点超量使用防腐剂(山梨酸)、1批次糕点铝含量超标。山梨酸属于防腐剂,添加到食品当中可以延长食品的货架期,长期大量食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因此在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对其使用量有严格的规定,超出限量标准或超范围使用则为不合格品。而铝含量超标主要是由于企业在制作糕点时为使其松软,口感更好,在对面粉加工的过程中加入膨松剂,加入量控制不当造成。
(五)部分产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有1批次糕点菌落总数超标、4批次烘炒食品霉菌超标,其中1批次烘炒食品大肠菌群也超标。霉菌可用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衡量食品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大肠菌群可用以判定食品是否被肠道致病菌所污染,也是评价食品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上述产品的微生物指标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卫生质量无法保证,不能销售。
三、消费提示
目前,我局已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据统计,2011年我局共立案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案件319宗,下架封存不合格食品580.35公斤(上述数据不含近期公布的问题食品立案情况)。同时,对生产企业属于本市的,移送市质监部门进行处理;对生产企业属于外地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在此,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应节食品时要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品牌企业的产品,看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储藏指南、执行标准、商标、净含量、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及食用方法等)。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 濮阳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工商分局:1批次钻石杯样品抽检不合格(2019-04-29)
- 淄博市工商局:1组纸制品抽检不合格(2019-03-05)
- 马鞍山市工商局:8组儿童玩具商品抽查不合格(2019-02-22)
- 马鞍山市工商局抽检服装商品全部合格(2019-02-22)
- 三门峡市工商局:17个批次小家电类商品抽检不合格(201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