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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流通领域水嘴类商品抽查检验结果公示

2015年06月12日 08:54 信息来源:http://www.saic.gov.cn/jgzf/spzljg/201506/t20150611_157312.html

2014年度,我局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水嘴类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发现,福建省南安市仑苍广荣水暖厂等企业生产的26组水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酸性盐雾试验、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水嘴节水评价值、流量均匀性、最小流量、流量(不带附件)、冷热水标志。

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2014年度,我局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水嘴类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发现,福建省南安市仑苍广荣水暖厂等企业生产的26组水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酸性盐雾试验、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水嘴节水评价值、流量均匀性、最小流量、流量(不带附件)、冷热水标志。

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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