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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示

2015年08月29日 09:37 信息来源:http://www.saic.gov.cn/jgzf/spzljg/201508/t20150827_161083.html

在近期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工商局对我市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标称安徽驼马蓄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超杰电池牌6-DZM-15规格电动车电池存在以下质量问题。第一,-15℃低温容量不合格。-15℃低温容量不合格,低温环境下直接影响电动自行车的续行里程和蓄电池的使用寿命。第二,2hr容量不合格。蓄电池生产企业存在虚标容量的问题。

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1户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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