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局2016年下半年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送达公告
2016年11月17日 10:11 信息来源:http://wuhan.whhd.gov.cn//news/20161115/14792026709100.html
2016年8月期间,武汉市工商局对农资商品质量开展了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5个工作日内,向被抽检商品的标称生产者邮寄了《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结果送达书》、《复检须知》和《检验报告》,但有部分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抽检结果送达书邮件被退回。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邮寄无法送达的检验结果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标称生产者(具体信息见附件)。
标称生产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武汉市工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领取《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结果送达书》、《复检须知》和《检验报告》。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标称生产者可向武汉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咨询。
联系人:唐晓敏,联系电话:027-85625891。
2016年8月期间,武汉市工商局对农资商品质量开展了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5个工作日内,向被抽检商品的标称生产者邮寄了《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结果送达书》、《复检须知》和《检验报告》,但有部分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抽检结果送达书邮件被退回。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邮寄无法送达的检验结果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标称生产者(具体信息见附件)。
标称生产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武汉市工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领取《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结果送达书》、《复检须知》和《检验报告》。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标称生产者可向武汉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咨询。
联系人:唐晓敏,联系电话:027-8562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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