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商监测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2016年流通领域LED灯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

2016年11月28日 08:39 信息来源:http://nmgs.gov.cn/wjfb/201611/t20161123_203344.html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对流通领域LED灯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30种LED灯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主要为灯功率、谐波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对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未采取相关措施的,工商部门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附: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2016年流通领域LED灯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1月18日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选购灯具时应注意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购买时要检查产品标志,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商标应与说明书一致,产品说明书或铭牌上应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即CCC标志)、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代号等。购买灯具时不要误入低价陷阱,避免不能确保产品质量的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2016年流通领域LED灯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docx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