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局2016年上半年肥料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报
2016年08月05日 08:55 信息来源:http://xxgk.ahaic.gov.cn/art/2016/8/4/art_166_7457.html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上半年,依法对全省市场上销售的肥料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抽查检验情况通报如下:
肥料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于3-5月份在阜阳、淮南、蚌埠、六安、铜陵、池州、安庆、宣城、广德、宿松等市县抽样200组,经检验,合格184组,合格率为92%;不合格16组,不合格率为8%。本次抽查的肥料商品不合格16组中,为总养分、有效磷、氧化钾、总氮、氯离子项目不合格。
本次所抽肥料涉及到安徽、江苏、河南、四川、湖北、江西、上海、贵州、广东、山东等省、直辖市的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安徽省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细则》规定,对本次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监督有关经营者整改。
附件: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上半年,依法对全省市场上销售的肥料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抽查检验情况通报如下:
肥料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于3-5月份在阜阳、淮南、蚌埠、六安、铜陵、池州、安庆、宣城、广德、宿松等市县抽样200组,经检验,合格184组,合格率为92%;不合格16组,不合格率为8%。本次抽查的肥料商品不合格16组中,为总养分、有效磷、氧化钾、总氮、氯离子项目不合格。
本次所抽肥料涉及到安徽、江苏、河南、四川、湖北、江西、上海、贵州、广东、山东等省、直辖市的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安徽省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细则》规定,对本次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监督有关经营者整改。
附件:
相关阅读:
- 濮阳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工商分局:1批次钻石杯样品抽检不合格(2019-04-29)
- 淄博市工商局:1组纸制品抽检不合格(2019-03-05)
- 马鞍山市工商局:8组儿童玩具商品抽查不合格(2019-02-22)
- 马鞍山市工商局抽检服装商品全部合格(2019-02-22)
- 三门峡市工商局:17个批次小家电类商品抽检不合格(201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