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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示

2016年09月30日 10:10 信息来源:http://www.hd315.gov.cn/xxgk/spzlgs/201609/t20160929_1356307.htm

在2016年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标称“天津市达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追风鸽”牌A9型号电动车等商品存在最高车速、整车质量、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28户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消费警示

在本次抽查检验中,按照下述企业的标称地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消费者购买以下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注意。具体名单见附件2。

天津市飞鸽集团有限公司声称其未授权天津市武清区君利自行车厂生产。具体名单见附件3。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货号一同登上。

附件:1、不合格商品名单

   2、无法与标称企业取得联系的商品名单

   3、声称假冒商品名单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9月29日

0929电动自行车第一次不合格名单.xls

0929电动自行车第一次无法与标称企业取得联系的商品名单.xls

0929电动自行车第一次声称假冒商品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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