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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四季度冬季取暖用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告

2017年01月17日 11:50 信息来源:http://www.cdgs.gov.cn/news_20_229117422.html

成都市工商局2016年第4季度对成都市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双流区、邛崃市、崇州市、大邑县等区域内的超市、电器综合市场销售的冬季取暖用品进行了质量抽检。本次抽检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检。分别对暖手宝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指标进行了检验。

对电热毯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指标进行检验。

对室内加热器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指标进行了检验。

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取暖用品中电热毯全部合格。室内加热器和暖手宝部分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结构、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项目。

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名单时应将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一同刊登。

附件:取暖用品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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