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2017年一季度(第二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送达公告
2017年2月,鄂州市工商局对辖区流通领域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5个工作日内,已向被抽检商品的标称生产企业邮寄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送达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但有部分送达邮件被退回;还有部分标称生产厂家由于没有标注地址或地址不明,无法寄送,现予公告送达(相关商品信息见附件表1、附件表2)。
请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领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送达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对抽检结果如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商品生产者或相关权利人可向鄂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咨询。
联系人:叶国文,联系电话:0711-3873197。
附件:2017年一季度(第二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无法送达抽检结果的商品名单
鄂州市工商局
2017年4月19日
2017年2月,鄂州市工商局对辖区流通领域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5个工作日内,已向被抽检商品的标称生产企业邮寄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送达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但有部分送达邮件被退回;还有部分标称生产厂家由于没有标注地址或地址不明,无法寄送,现予公告送达(相关商品信息见附件表1、附件表2)。
请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领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送达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对抽检结果如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商品生产者或相关权利人可向鄂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咨询。
联系人:叶国文,联系电话:0711-3873197。
附件:2017年一季度(第二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无法送达抽检结果的商品名单
鄂州市工商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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