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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抽检24款汽车脚垫商品 1款不合格

2017年08月24日 11:29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7-08/23/content_4773607.htm

2016年底,广州市工商局委托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汽车脚垫商品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了12家经销商销售的24款样品。经检验,1款汽车脚垫商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

本次质量抽查检验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及《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GB/T 16306-2008)的抽样检验程序,监督总体为广东省流通领域销售的标称相同生产者、相同商标、相同规格型号的商品集合。依据汽车脚垫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包装明示采用的企业标准或者企业做出的质量承诺,对汽车脚垫的燃烧特性、重金属含量、甲醛含量、多环芳烃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抽检共发现1款样品的燃烧特性(燃烧速度)不合格。燃烧特性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在汽车发生意外起火燃烧时,可能会加速火势蔓延,缩短紧急采取措施的黄金时间,增大安全风险。汽车脚垫出现上述不合格情况主要原因是制造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不到位。若制造企业在开发设计时没有关注到汽车用品标准的阻燃特性要求,橡胶的配方中没有考虑足够的阻燃性能,就极有可能生产出不合格产品。

广州市工商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型号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广州市工商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消费提示

(一)建议消费者在正规渠道购买有产品质量标识的汽车脚垫商品。

(二)购买汽车脚垫等汽车内饰商品时,注意材质的环保安全性,如商品应在汽车密闭空间中没有异味或只是很轻微不刺激的气味。尽量选用环保型的纺织、天然皮革等材料、较少经过化学处理的商品。

(三)购买商品后放置在阳台等通风开放的空间晾晒一定时间,确保没有异味后才安装在车内。

(四)了解汽车内饰商品的阻燃特性和不慎在汽车内燃烧时可能产生的毒害,如选购橡胶脚垫,尽量选用阻燃性能佳并且不含卤橡胶。

(五)如果不慎发生汽车内饰着火,应尽快转移到开放空间处理或实施逃离,以免吸入有毒气体危害生命与健康。

另外,请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抽检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

  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序号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不合格项目

总判定

1

塑料脚垫

常州新峰汽车用品

——

卡其色
通用型

燃烧特性(燃烧速度)

监督总体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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