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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局抽检毛巾合格率为60%

2018年01月10日 10:27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01/09/content_5307812.htm

2018年1月9日,江苏省工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一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其中关于毛巾抽检结果显示,2017年5月至6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 22864-2009《毛巾》等检测依据,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毛巾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抽检范围涉及南京市秦淮区、建邺区、玄武区、浦口区、溧水区、六合区等6地。检测项目为使用说明(标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酸碱)、异味、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吸水性、纤维含量等11项。涉及标称金号、洁丽雅、千禧鸟等26个品牌,共计抽查50组,经检验,合格30组,合格率为60%。

消费警示

1.消费者在购买毛巾类产品时,应选择有信誉的购物场所并留存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选购毛巾应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如成分、厂名厂址等,更应该关注标识中关于等级、纤维含量等重要指标。

3.消费者购买毛巾类产品时应近距离闻一下是否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如果存在刺激性气味,则要提高警惕,该产品可能存在甲醛超标等质量问题。对新购买的毛巾应洗涤后再使用。

4.在购买过程中,若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该产品的检测证书,并且注意商家检测证书是否为权威检测机构提供,如若不是,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切不可盲目相信商家提供的所谓证明材料。

5.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如洗涤过程中掉色严重,或者在使用时褪色严重等,可以选择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及时到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以获得产品质量的有力证据,并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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