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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71号联合公告

2004年11月29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中国能源效率标识基本样式》、《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现予公告,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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