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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4号联合公告

2006年01月06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配合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产品(以下简称无线局域网产品)的认证事宜公告如下:

一、无线局域网产品的认证、检测工作依据《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无线局域网产品)》(编号:CNCA―11C―048:200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18号公告发布)实施,该规则可以从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下载。

二、承担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工作的指定认证机构如下:

(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5994020

(二)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

地 址:北京北三环东路18号,邮 编:100013

电 话:010-64214583

(三)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产品认证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邮 编:100007

电 话:010-84029082

三、承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如下:

国家无线电频谱监测和检验中心

地 址:北京西城区北礼士路80号,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009199

四、请有关生产厂商尽快与以上认证机构、检测机构联系认证、检测事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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