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热点快讯

沈阳食品生产日期不准确消费者申请十倍赔偿

2012年01月30日 08:46 信息来源:http://12365.ce.cn/zlpd/jsxx/201201/29/t20120129_502532.shtml

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喷码,只要用手一擦就能抹掉。针对这样的食品“生日”不牢现象,辽宁省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喷码式生产日期很容易涂改,消费者在购买袋装食品时应仔细对生产日期进行识别,对那些日期一抹就掉、有涂改嫌疑的商品,坚决抵制购买并及时向工商执法部门举报。

春节前夕,消费者老张在某超市买了一袋6元钱的黑芝麻糊,回到家后发现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一擦就掉,老张担心这个日期是否被涂改过了,于是投诉到鞍山市消协。消协人士表示,我国国标《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规定:标注应当清晰、牢固、醒目,易于辨别,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要保证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时易于辨认和识读。据此,近日鞍山市消协要求商家十倍赔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过去就有消费者向消协表示,在超市里买的袋装食品看上去好好的,而且也没过保质期,可回到家拆开袋就发现已经变质。消协人士指出,不排除一些不法厂家和商家人为涂改生产日期蒙骗消费者。

鞍山市消协工作人员走访一些超市发现,包括藕粉类袋装食品、肉食品等,生产日期标注不够规范,有不少是喷墨式的,用指甲或者是湿抹布很容易刮掉。而一些大品牌食品的生产日期是压印或激光喷码上去的,字迹清晰、牢固,基本无法更改。

鞍山市消协人士表示,一些食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一擦就掉,无形当中就给不法商贩更改生产日期、销售过期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商贩就有可能给因卖不动而过期的食品“改生日”。因此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时要注意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否牢靠,遇有一抹就掉或涉嫌涂改的,可及时举报。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