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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城市“宰客”现象频发 七成人称源于执法不力

2012年02月14日 08:29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gn/2012/02-14/3665866.shtml

9成多人有过旅游挨“宰”经历近7成人归因于监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很多人都没有想到,一条短短的关于海南三亚旅游被宰的微博竟然引起了如此大的反响,被数万人转发,“三亚宰客”一时间成为网络上出现频度最高的热词之一,同时也将三亚这座旅游城市推上了风口浪尖。

事实上,旅游景点宰客现象由来已久,以往游客们只能自认倒霉忍气吞声,但是现在借助微博和网络的力量,众多网友不断将自己的愤怒和不满喷发出来,不愿意对无处不在的宰客现象妥协。时至今日,三亚宰客事件还在发酵,甚至有很多网友自发成立了“游客反杀猪联盟”,拒绝被“杀猪”,以此来推动政府以及社会力量遏制宰客现象。对此,《法制日报》视点新闻部与搜狐网联合进行了在线调查。

9成人在旅游中挨过宰

不久前,微博实名认证用户罗迪发布微博称:“朋友一家3口前天在三亚吃海鲜,3个普通的菜被宰近4000元。他说是被出租车推荐的。邻座一哥们指着池里一条大鱼刚问价,店家手脚麻利将鱼捞出摔晕,一称11斤,每斤580元共6000多元。那哥们刚想说理,出来几个大汉,只好收声认栽。”

正是这条微博不经意间引发了对宰客现象的热议,一时间引来了全国各地网友的口诛笔伐,著名的旅游城市三亚一时间大有声名狼藉之势。

就在三亚宰客事件在网络上被热炒之后,全国各地又陆续有一些宰客事件被曝光。例如,知名旅游城市厦门也爆出“天价菜单”事件:春节期间,苏州游客丁先生等7人,在环岛南路一家海鲜排档一顿饭吃掉9560元。

在此次调查中,对于问题“你在旅游过程中被‘宰’过吗”,有48.5%的人回答“有过数次被‘宰’的经历”,有44.16%的人回答“偶尔被‘宰’过”,还有7.35%的人回答“基本没被‘宰’过”。

一位被调查者认为,海南宰客现象由来已久。“大约一年前,我和家人一起去海南三亚旅游,第一天晚上说想去吃海鲜,结果问出租车司机,司机就把我们拉到一家餐厅,那里的海鲜称出来的重量严重不足,和乐蟹只有大约六两称了个三斤八两,一斤的鱼称出了两斤。我们最后得知有些出租车司机和那种‘黑海鲜排档’是一条线上的,司机拉人,排档宰人,合伙欺骗消费者。而且海南一般称水果都是一斤弄成八两,连卖水果的人都老实跟我们这样说的。海南作为一个国际旅游岛,难道就要代表中国给世界留下一个这样的印象?”

还有一位被调查者由于经常出差,对宰客现象“见怪不怪”,他向记者讲述了在浙江杭州西湖“泡吧”的经历。“去杭州是因为出差,那天晚上闲来无事,就和几个同事来到西湖边上闲逛,后来看见西湖边上有些小酒吧感觉不错,就和同事进去坐了坐。结果进去之后,服务员就一个劲儿的劝我们喝这喝那,还要我们点吃的东西。我当时想,这种小酒吧喝点酒吃点小零食能花得了多少钱,也就随服务员了,对方说什么我们基本上就点上什么,最后一结账,花了四千多。”

7成人称宰客现象源于执法不力

此次天价宰客事件所引起的声讨大潮,绝非偶然。

在回答问题“对于天价宰客事件你怎么看”时,有44.33%的人认为是“一些旅游景点普遍存在的顽疾”,有13.24%的人认为“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还有42.44%的人认为“性质非常恶劣构成违法”。

“如果说频频发生的宰客事件涉嫌违法,这并不为过。无论根据价格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类似的事件确有违法之嫌。”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向记者分析。

记者查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现,其中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其中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真实、明确地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尽管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有关人员对于相关法律的解释却令许多消费者不太满意。

在宰客事件曝光后,三亚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防止欺客宰客的行为,三亚市工商局强迫各个海鲜排档老板必须在下单时让消费者签名,消费者认可后才能下厨。因此,现在网上很多消费者晒出的菜单理论上可以拿到工商局投诉,但是如果菜单上已经有消费者签名,这就是合同关系。对于海鲜排档一顿饭动辄几千上万的价格是否合理,该负责人表示,这就属于物价局管理的范畴了,只要是明码标价,又有消费者签字,就不能算欺客宰客,也不能照此进行处罚。

在回答问题“天价宰客事件频发的原因你认为是什么”时,有20.19%的人认为是“地方旅游经济畸形发展急功近利的恶果”,有73.2%的人认为是“监管部门长期以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的”,还有6.62%的人认为是“旅游景点商户诚信缺失法治观念淡薄”。

“如果说当地的执法部门或行政机关不太了解当地旅游业宰客的具体情形,这很难说得过去,即便宰客不会真的‘宰’到执法人员的头上,但这些人也有亲戚朋友,平时工作中肯定也接到过类似的投诉。这种行政不作为或者说‘怠政’无疑是造成宰客现象频发的一大原因。”刘俊海说,可以肯定,当地政府对当地商家的失信行为还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对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外地消费者的行政保护重视不够措施不够。

旅游城市应有刮骨疗毒魄力

众多宰客事件被曝光后,海南“国际旅游岛”背上了“国际宰客岛”的恶名,无论对三亚还是游客,无规则所导致的都是一个双输的结局。

“海南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旅游岛,必须营造一个消费友好型的社会环境。而三亚宰客事件充分暴露了三亚市在这些方面的软肋。见利忘义,企图通过欺诈外地游客追求一夜暴利,几乎成为一些旅游城市商家近年来的潜规则。殊不知,商家的一次欺客宰客会带来行业性和区域性的诚信株连后果,会毁损一个行业、一个城市的社会形象,污染当地的商业文化与社会道德风气。”刘俊海说。

从近日召开的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传来消息,对于微博上爆出三亚凤凰富林渔村海鲜排档涉嫌欺客宰客的事件,三亚市工商部门经多方调查取证发现该店确实存在欺客宰客、误导消费行为,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予最高额度罚款。

在回答问题“你认为应该如何整治天价宰客事件最为有效”时,有18.91%的人认为“对有类似行为的商户实行‘零容忍’”,有69.25%的人认为“在宰客行为发生后监管部门同样应该被问责”,还有11.86%的人认为“地方政府应该树立正确的旅游经济发展观”。

刘俊海认为,全国旅游城市应从三亚宰客事件中汲取教训,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与魄力,旗帜鲜明地与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外地消费者站在一起,充分保护外地游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全面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尤其是定价行为,强化商家对外地游客的社会责任,形成全天候严厉打击欺客宰客行为的高压态势,大力培育诚实守信、健康和谐的旅游文化氛围。

一位被调查者向记者表示,现在全国很多地方在发展旅游经济中都不遗余力,对于一些有利可图的事干起来劲头十足,比如争抢名人故里,人工制造景观,节假日门票不断涨价之类,但另一方面,对于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却鲜见有地方政府下大力气去培育和维护。

“在宰客事件发生后,问责当地监管部门或行政部门固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树立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意识——既学会从源头预防当地具有苗头性与规律性的消费侵权现象,也要学会在消费侵权行为转化成为突发性社会事件后,以真诚、自信、负责和练达的方式为消费者维权撑腰壮胆,提供公平、高效的行政维权服务,而不能敷衍塞责、姑息养奸。建议各地政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勤勉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变成刺激消费需求、拉动当地经济和谐发展、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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