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部华侨城“太空迷航”事故 八名被告获刑
4月19日上午,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对涉及东部华侨城“太空迷航”项目的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认定8名被告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2010年6月29日,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公司)大峡谷景区“太空迷航”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设备中三自由度运动平台的中导柱内M16螺丝疲劳断裂,5﹟座舱倾覆掉落,发生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深圳市政府和广东省质监局成立了包括深圳市安委办、监察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总工会和盐田区政府等参加的联合事故调查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在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经深圳市政府批复同意的《深圳市盐田区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6.29”较大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认为,8名被告人均对事故负有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东部华侨城“6.29”事故,是“太空迷航”项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过程中各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因素综合造成的,是一起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8名被告人客观上有违反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主观上具有过失罪过,致使设备发生事故,造成死伤的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8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被告人杨世祥作为北京亿美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亿美博公司)总工程师,在三自由度运动平台项目中负责设计计算及设计图纸审核,由于其设计计算错误,且在设计图纸审核中存在疏忽,致使设计存在缺陷,违反了《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关于设计安全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具有直接责任。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杨光农在不具有大型游乐设施作业资格的情况下,负责三自由度运动平台的制造和中导柱的现场安装,违反了《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而且,杨光农在未对招聘的焊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的情况下,即让焊工焊接三自由度运动平台的侧导柱,导致平台的侧导柱有虚焊缺陷,其行为违反了北京亿美博公司《质量手册》的相关规定。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
被告人杨涛作为北京亿美博公司的总经理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没有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未能发现和纠正三自由度运动平台项目中的质量安全问题,违反了北京亿美博公司《岗位责任制》和《质量手册》中关于安全管理的规定。杨涛有自首情节,没有直接参与三自由度运动平台项目的设计和制造,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4年。
被告人刘国强是北京九华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九华公司)副总经理、“太空迷航”项目总体设备安装与调试负责人。由于北京九华公司不具备对“太空迷航”项目进行整机试验的条件,为了让质监部门准许该公司在东部华侨城现场安装“太空迷航”项目并进行整机试验,刘国强在北京九华公司未对“太空迷航”项目整机进行自检试验的情形下,参与决定违规出具“太空迷航”项目整机产品质量合格证,违反了北京九华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刘国强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
被告人邢振琦是北京九华公司总经理,管理失职,未能发觉并纠正公司违规出具整机产品质量合格证的问题,鉴于其有自首情节,没有实际参与决定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责任较轻,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被告人黄少军作为东部华侨城公司大峡谷景区的日常工作负责人,主管大峡谷景区“太空迷航”项目等大型游乐设施的设备运行,未严格执行《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东部华侨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疏于管理,未能纠正“太空迷航”项目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黄少军不认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应华作为东部华侨城公司“太空迷航”项目的主管,不具有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资格,工作中不严格履行职责,在设备检修没有记录的情形下仍然签字同意项目运行,违反了《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东部华侨城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应华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被告人陈德友作为东部华侨城公司“太空迷航”项目维修领班,不具有大型游乐设施维修资格,对中导柱内M16螺丝的维护和保养不到位,违反了《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东部华侨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陈德友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4月19日上午,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对涉及东部华侨城“太空迷航”项目的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认定8名被告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2010年6月29日,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公司)大峡谷景区“太空迷航”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设备中三自由度运动平台的中导柱内M16螺丝疲劳断裂,5﹟座舱倾覆掉落,发生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深圳市政府和广东省质监局成立了包括深圳市安委办、监察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总工会和盐田区政府等参加的联合事故调查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在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经深圳市政府批复同意的《深圳市盐田区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6.29”较大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认为,8名被告人均对事故负有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东部华侨城“6.29”事故,是“太空迷航”项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过程中各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因素综合造成的,是一起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8名被告人客观上有违反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主观上具有过失罪过,致使设备发生事故,造成死伤的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8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被告人杨世祥作为北京亿美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亿美博公司)总工程师,在三自由度运动平台项目中负责设计计算及设计图纸审核,由于其设计计算错误,且在设计图纸审核中存在疏忽,致使设计存在缺陷,违反了《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关于设计安全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具有直接责任。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杨光农在不具有大型游乐设施作业资格的情况下,负责三自由度运动平台的制造和中导柱的现场安装,违反了《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而且,杨光农在未对招聘的焊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的情况下,即让焊工焊接三自由度运动平台的侧导柱,导致平台的侧导柱有虚焊缺陷,其行为违反了北京亿美博公司《质量手册》的相关规定。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
被告人杨涛作为北京亿美博公司的总经理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没有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未能发现和纠正三自由度运动平台项目中的质量安全问题,违反了北京亿美博公司《岗位责任制》和《质量手册》中关于安全管理的规定。杨涛有自首情节,没有直接参与三自由度运动平台项目的设计和制造,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4年。
被告人刘国强是北京九华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九华公司)副总经理、“太空迷航”项目总体设备安装与调试负责人。由于北京九华公司不具备对“太空迷航”项目进行整机试验的条件,为了让质监部门准许该公司在东部华侨城现场安装“太空迷航”项目并进行整机试验,刘国强在北京九华公司未对“太空迷航”项目整机进行自检试验的情形下,参与决定违规出具“太空迷航”项目整机产品质量合格证,违反了北京九华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刘国强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
被告人邢振琦是北京九华公司总经理,管理失职,未能发觉并纠正公司违规出具整机产品质量合格证的问题,鉴于其有自首情节,没有实际参与决定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责任较轻,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被告人黄少军作为东部华侨城公司大峡谷景区的日常工作负责人,主管大峡谷景区“太空迷航”项目等大型游乐设施的设备运行,未严格执行《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东部华侨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疏于管理,未能纠正“太空迷航”项目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黄少军不认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应华作为东部华侨城公司“太空迷航”项目的主管,不具有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资格,工作中不严格履行职责,在设备检修没有记录的情形下仍然签字同意项目运行,违反了《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东部华侨城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应华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被告人陈德友作为东部华侨城公司“太空迷航”项目维修领班,不具有大型游乐设施维修资格,对中导柱内M16螺丝的维护和保养不到位,违反了《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东部华侨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陈德友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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