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开展打击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
自工业明胶事件发生以来,西藏自治区质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迅速制订方案、组织力量、细化任务、重拳出击,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严厉打击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
行动中,自治区质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牵头分赴拉萨市、日喀则地区、林芝地区等地市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产原材料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生产全过程管理记录以及食品添加剂名称、用量、使用时间等。检查中,工作人员还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质量安全意识教育,要求各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限量规范使用各类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截至4月底,全区质监系统共出动100余人次对57家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65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检查,均未发现使用工业明胶,同时,分批次对企业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目前,抽检的第一批7个乳制品(含乳饮料)样品检验结果均为合格,第二批4个饮料和冷冻饮品抽检样品也全部合格。
自工业明胶事件发生以来,西藏自治区质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迅速制订方案、组织力量、细化任务、重拳出击,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严厉打击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
行动中,自治区质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牵头分赴拉萨市、日喀则地区、林芝地区等地市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产原材料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生产全过程管理记录以及食品添加剂名称、用量、使用时间等。检查中,工作人员还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质量安全意识教育,要求各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限量规范使用各类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截至4月底,全区质监系统共出动100余人次对57家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65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检查,均未发现使用工业明胶,同时,分批次对企业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目前,抽检的第一批7个乳制品(含乳饮料)样品检验结果均为合格,第二批4个饮料和冷冻饮品抽检样品也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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