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起 保定市不良食品企业将入“黑名单”
保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日透露,从5月17日起,该市将对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并取得合法证照企业(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
据介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运用监管手段,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列管和解除的日期均以公布日期为准。
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除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外,将实施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等,暂停其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以及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等监管措施。
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再次被列入“黑名单”或者在“黑名单”期间整改不力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保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日透露,从5月17日起,该市将对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并取得合法证照企业(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
据介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运用监管手段,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列管和解除的日期均以公布日期为准。
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除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外,将实施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等,暂停其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以及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等监管措施。
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再次被列入“黑名单”或者在“黑名单”期间整改不力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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