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彭阳县质监局:履职尽责服务民生加强小作坊监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如何,对质监系统履行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于其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等实际特点,已逐渐成为日常业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为探索解决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中的实质性问题,下面结合宁夏彭阳县监管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宁夏彭阳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共96家,其中油坊41家、馒头店39家、酱肉店6家、糕点坊4家、豆腐坊3家、粉丝坊3家。其中证照齐全(小作坊准许生产证、营业执照)的小作坊61家,占小作坊总数的63.5%;证照不全的小作坊31家,占到总数的32.3%;无证照的小作坊4家,占总数的4.2%。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小而多,分布广。全县现有的96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散布在县城各个街道及12个乡镇。生产规模小,生产能力有限,大部分固定资产不足1万元,由家庭成员中的1至2人生产、销售,有的以来料代加工,仅赚取加工费。
(二)条件差,隐患大。全县食品小作坊九成以上生产设备简陋,工艺简单,缺少检验检测设备,原料进厂不把关,出厂凭经验。有些小作坊生产场所与生活居住同处一室,环境条件差,属典型的家庭式小作坊。尽管小作坊难以进入大市场,但对全县群众健康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三)素质低,不规范。全县小作坊的从业人员,多数是外来及本地的农民或下岗工人,文化水平低,缺乏生产相应产品的专业知识,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不能主动地对产品进行送检把关,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甚少,甚至存在故意制假、售假行为。
三、加强监管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监管氛围。充分利用“3.15”、 “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开展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基本常识等,督促小作坊业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真假鉴别能力。同时,依托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信息网”平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食品监管最新动态,营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县食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教育培训,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作坊首责”这一核心,对小作坊业主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等有关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宣贯了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了业主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三)完善监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根据小作坊生产产品种类的不同,制订小作坊监管目录,建立监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如:对糕点类加工的小作坊,着重加强对超标准加“着色剂”问题的监管;对酱卤肉制品加工的小作坊,着重加强对“增香剂”问题的监管;对油炸类的小作坊,着重加强对“地沟油”的监管。
(四)建立检测体系,开展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支撑,也是实施风险预警的主要信息来源。今年,在我局的积极争取下,自治区质监局和县政府先后投资50万元,筹建县级食品检测实验室。我局将充分依托该实验室,加大对小作坊产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确保全县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检测结果要及时进行分类汇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以及风险排查工作。
(五)加强帮扶指导,引导做大做强。一是质监部门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的理念,监管的同时搞好服务。二是帮助小作坊解决工艺、技术、原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和“园区生产”新型模式,引导全县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实现集中化生产和统一规范监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如何,对质监系统履行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于其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等实际特点,已逐渐成为日常业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为探索解决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中的实质性问题,下面结合宁夏彭阳县监管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宁夏彭阳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共96家,其中油坊41家、馒头店39家、酱肉店6家、糕点坊4家、豆腐坊3家、粉丝坊3家。其中证照齐全(小作坊准许生产证、营业执照)的小作坊61家,占小作坊总数的63.5%;证照不全的小作坊31家,占到总数的32.3%;无证照的小作坊4家,占总数的4.2%。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小而多,分布广。全县现有的96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散布在县城各个街道及12个乡镇。生产规模小,生产能力有限,大部分固定资产不足1万元,由家庭成员中的1至2人生产、销售,有的以来料代加工,仅赚取加工费。
(二)条件差,隐患大。全县食品小作坊九成以上生产设备简陋,工艺简单,缺少检验检测设备,原料进厂不把关,出厂凭经验。有些小作坊生产场所与生活居住同处一室,环境条件差,属典型的家庭式小作坊。尽管小作坊难以进入大市场,但对全县群众健康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三)素质低,不规范。全县小作坊的从业人员,多数是外来及本地的农民或下岗工人,文化水平低,缺乏生产相应产品的专业知识,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不能主动地对产品进行送检把关,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甚少,甚至存在故意制假、售假行为。
三、加强监管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监管氛围。充分利用“3.15”、 “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开展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基本常识等,督促小作坊业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真假鉴别能力。同时,依托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信息网”平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食品监管最新动态,营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县食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教育培训,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作坊首责”这一核心,对小作坊业主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等有关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宣贯了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了业主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三)完善监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根据小作坊生产产品种类的不同,制订小作坊监管目录,建立监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如:对糕点类加工的小作坊,着重加强对超标准加“着色剂”问题的监管;对酱卤肉制品加工的小作坊,着重加强对“增香剂”问题的监管;对油炸类的小作坊,着重加强对“地沟油”的监管。
(四)建立检测体系,开展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支撑,也是实施风险预警的主要信息来源。今年,在我局的积极争取下,自治区质监局和县政府先后投资50万元,筹建县级食品检测实验室。我局将充分依托该实验室,加大对小作坊产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确保全县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检测结果要及时进行分类汇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以及风险排查工作。
(五)加强帮扶指导,引导做大做强。一是质监部门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的理念,监管的同时搞好服务。二是帮助小作坊解决工艺、技术、原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和“园区生产”新型模式,引导全县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实现集中化生产和统一规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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