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彭阳县质监局对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行核查
2011年11月30日 18:08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zjpd/dfdt/501582.html
为进一步加强地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掌握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状况。近日,宁夏彭阳县质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淀粉企业每年核查两次、其它企业每年核查四次”计划,对县域内10家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本年度最后一次实地核查。
核查人员通过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的形式,对企业资质、采购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标识标注、销售台帐记录、标准执行、投诉处理、风险监测、事故处置等情况一一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现10家企业均能按照规定建立各项制度,完善关键控制点管理,未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但部分企业环境卫生差、质量安全意识不高,个别企业出厂检验流于形式,产品把关不严。针对发现的问题,核查人员采取监管和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确保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做到不合格产品决不出厂。
为进一步加强地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掌握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状况。近日,宁夏彭阳县质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淀粉企业每年核查两次、其它企业每年核查四次”计划,对县域内10家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本年度最后一次实地核查。
核查人员通过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的形式,对企业资质、采购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标识标注、销售台帐记录、标准执行、投诉处理、风险监测、事故处置等情况一一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现10家企业均能按照规定建立各项制度,完善关键控制点管理,未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但部分企业环境卫生差、质量安全意识不高,个别企业出厂检验流于形式,产品把关不严。针对发现的问题,核查人员采取监管和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确保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做到不合格产品决不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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