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质监局全面启动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后,鄂尔多斯市质监局依据上述文件精神,于近日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鄂尔多斯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工作。
《实施方案》规定,食品加工小作坊在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销售活动。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工作,须按照个体工商户申请、旗(区)质监局审核登记、市质监局备案制证的程序办理。对审核合格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发放《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证》。食品加工小作坊禁止加工、销售乳制品、白酒等16类食品,且其产品不许跨区域(县域)销售,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市旗两级质监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和监管工作。
质监部门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帮助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生产加工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食品小作坊规范化生产。质监部门还将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抽查检验等多种手段,提高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改善生产加工条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后,鄂尔多斯市质监局依据上述文件精神,于近日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鄂尔多斯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工作。
《实施方案》规定,食品加工小作坊在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销售活动。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工作,须按照个体工商户申请、旗(区)质监局审核登记、市质监局备案制证的程序办理。对审核合格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发放《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证》。食品加工小作坊禁止加工、销售乳制品、白酒等16类食品,且其产品不许跨区域(县域)销售,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市旗两级质监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和监管工作。
质监部门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帮助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生产加工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食品小作坊规范化生产。质监部门还将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抽查检验等多种手段,提高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改善生产加工条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关于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2021-07-07)
- 一季度海关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同比增长逾九成(2021-04-29)
- 人工智能查侵权 南宁海关截至4月上旬共查获涉及知识产权类货物30批次(2021-04-28)
- 从严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 海关去年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53万次(2021-04-27)
- 大连海关无害化销毁一批侵权货物(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