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处理一起进口旧机电未办理手续案
案例回放
近日,某公司进口了一批旧设备,并存放于某查验场。根据有关线索,该公司涉嫌进口旧机电未办理备案手续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随后,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对此事立即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确认,该公司在未依法办理进口旧机电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口缝纫机(旧)、裁床台板(旧)、裁床机(旧)等共计20台旧机电产品,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进口旧机电未备案的违法行为。对此,张家港检验检疫局依法对进口货物进行了相关业务处置,并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
近年来,从发达国家引进的旧机电产品,在某些方面填补了我国生产领域的设备和技术空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时常被发现存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环保和卫生等方面的隐患。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国家重点调控和管理的进口商品,事关人身健康和安全、卫生、环保等问题,属于检验检疫的重点敏感业务。国家质检总局《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旧机电产品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2)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程,已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3)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不见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4)新旧部件混装的几点产品;(5)大型二手成套设备。旧机电产品的范围既包括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内的机电产品,也包括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外的机电产品。
本案中,涉案企业进口的20台旧机电产品虽然为其国外客户免费赠予,但由于不了解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有关规定,企业对国家相关要求不清楚,在未办理备案及装运前检验的前提下安排了货物的装船出运,结果导致20台旧机电产品因缺少相关文件无法办理通关,给企业带来一定损失,也给检验检疫部门执法把关带来了困难和风险。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合同签署之前向检验检疫机构依法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如实填写《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广大进出口企业应及时掌握和了解进口旧机电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进出口规定,规范旧机电报检程序,避免因违法违规而带来严重后果和损失。
法规链接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
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进口时,收货人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到货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
第五十三条 进口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未办理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退货;情节严重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回放
近日,某公司进口了一批旧设备,并存放于某查验场。根据有关线索,该公司涉嫌进口旧机电未办理备案手续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随后,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对此事立即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确认,该公司在未依法办理进口旧机电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口缝纫机(旧)、裁床台板(旧)、裁床机(旧)等共计20台旧机电产品,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进口旧机电未备案的违法行为。对此,张家港检验检疫局依法对进口货物进行了相关业务处置,并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
近年来,从发达国家引进的旧机电产品,在某些方面填补了我国生产领域的设备和技术空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时常被发现存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环保和卫生等方面的隐患。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国家重点调控和管理的进口商品,事关人身健康和安全、卫生、环保等问题,属于检验检疫的重点敏感业务。国家质检总局《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旧机电产品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2)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程,已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3)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不见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4)新旧部件混装的几点产品;(5)大型二手成套设备。旧机电产品的范围既包括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内的机电产品,也包括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外的机电产品。
本案中,涉案企业进口的20台旧机电产品虽然为其国外客户免费赠予,但由于不了解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有关规定,企业对国家相关要求不清楚,在未办理备案及装运前检验的前提下安排了货物的装船出运,结果导致20台旧机电产品因缺少相关文件无法办理通关,给企业带来一定损失,也给检验检疫部门执法把关带来了困难和风险。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合同签署之前向检验检疫机构依法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如实填写《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广大进出口企业应及时掌握和了解进口旧机电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进出口规定,规范旧机电报检程序,避免因违法违规而带来严重后果和损失。
法规链接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
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进口时,收货人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到货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
第五十三条 进口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未办理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退货;情节严重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关于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2021-07-07)
- 一季度海关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同比增长逾九成(2021-04-29)
- 人工智能查侵权 南宁海关截至4月上旬共查获涉及知识产权类货物30批次(2021-04-28)
- 从严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 海关去年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53万次(2021-04-27)
- 大连海关无害化销毁一批侵权货物(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