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屏县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
为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损害学生身体健康,给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阳光工程”带来负面影响,云南省石屏县质监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辖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分析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食品生产领域进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工作任务,指定管理人员,提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工作持续有力开展。
二、主动协调。结合部门职能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向教育系统沟通协调,交流有关问题,制作《温馨提示》,让县教育局下发各有关学校,明确四方面要求:一是采购有证食品。建议学校采购有证企业生产的食品,与企业签订保障学生用餐食品安全协议或承诺书,避免向质量保障能力差的小作坊采购食品,从采购源头保障学生用餐安全。二是严把采购进货关。建议学校采购食品时认真查看产品的标签标识,重点对配料表、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标志及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厂名、厂址等方面进行审查,从外观上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杜绝采购外观异常的食物。三是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建议学校采购食品务必按照规定索证索票,并进行保存,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进行追溯,及时查清问题。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严把产品质量关。四是对采购本地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备案。建议学校把采购本地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相关信息,到县质监局进行备案,便于对其进行实地核查,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好食品源头质量关,确保合格食品流入学校。
三是加强监管。结合部门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安排执法人员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对糕点、鲜粮制品(米线、卷粉)、糖果等本地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抽取样品送检,进行技术分析,用技术手段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通报教育部门,必要时暂停采购其生产的食品,坚决不让达不到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给学生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为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损害学生身体健康,给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阳光工程”带来负面影响,云南省石屏县质监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辖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分析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食品生产领域进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工作任务,指定管理人员,提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工作持续有力开展。
二、主动协调。结合部门职能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向教育系统沟通协调,交流有关问题,制作《温馨提示》,让县教育局下发各有关学校,明确四方面要求:一是采购有证食品。建议学校采购有证企业生产的食品,与企业签订保障学生用餐食品安全协议或承诺书,避免向质量保障能力差的小作坊采购食品,从采购源头保障学生用餐安全。二是严把采购进货关。建议学校采购食品时认真查看产品的标签标识,重点对配料表、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标志及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厂名、厂址等方面进行审查,从外观上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杜绝采购外观异常的食物。三是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建议学校采购食品务必按照规定索证索票,并进行保存,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进行追溯,及时查清问题。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严把产品质量关。四是对采购本地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备案。建议学校把采购本地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相关信息,到县质监局进行备案,便于对其进行实地核查,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好食品源头质量关,确保合格食品流入学校。
三是加强监管。结合部门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安排执法人员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对糕点、鲜粮制品(米线、卷粉)、糖果等本地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抽取样品送检,进行技术分析,用技术手段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通报教育部门,必要时暂停采购其生产的食品,坚决不让达不到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给学生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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