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质监局发挥职能扶优企业见实效
黑龙江省伊春市质监局始终把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企业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为切入点,以实现政府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为目标,将服务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实现了由社会管理主体向社会服务主体的转变,发挥职能优势扶优企业工作得到进一步升华。
该局建议伊春市政府出台了《伊春市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全国质量奖、有机产品、地理标志类产品的企业行业协会奖励办法》,为形成政府、质监部门、企业三者齐抓质量、共建名牌的良好局面奠定良好的政策基础。先后开展了名牌培育、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推荐、质量知识普及培训等工作,2011年共获得3个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一等成果奖、5个二等成果奖,6个省优秀质量信得过班组,2户企业获得全省“三满意”荣誉称号,推荐24户企业的37种产品申报黑龙江省名牌产品,全市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稳步提高。积极与黑龙江省质监局、黑龙江省卫生厅联系,帮助伊春市龙头企业——黑龙江兴安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果法饮料、蓝莓果酒获得省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批工作,并在制定省级地方标准上给予技术上的支持。指导伊春市龙头企业黑龙江龙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龙乡牌”刨花板采用国际标准,并获得“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伊春梅花河山庄度假村被评为伊春市首家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合格单位。
黑龙江省伊春市质监局始终把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企业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为切入点,以实现政府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为目标,将服务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实现了由社会管理主体向社会服务主体的转变,发挥职能优势扶优企业工作得到进一步升华。
该局建议伊春市政府出台了《伊春市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全国质量奖、有机产品、地理标志类产品的企业行业协会奖励办法》,为形成政府、质监部门、企业三者齐抓质量、共建名牌的良好局面奠定良好的政策基础。先后开展了名牌培育、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推荐、质量知识普及培训等工作,2011年共获得3个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一等成果奖、5个二等成果奖,6个省优秀质量信得过班组,2户企业获得全省“三满意”荣誉称号,推荐24户企业的37种产品申报黑龙江省名牌产品,全市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稳步提高。积极与黑龙江省质监局、黑龙江省卫生厅联系,帮助伊春市龙头企业——黑龙江兴安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果法饮料、蓝莓果酒获得省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批工作,并在制定省级地方标准上给予技术上的支持。指导伊春市龙头企业黑龙江龙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龙乡牌”刨花板采用国际标准,并获得“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伊春梅花河山庄度假村被评为伊春市首家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合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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