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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提醒旅客勿携带邮寄违禁物品出入境

2014年10月08日 09:4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zjpd/dfdt/956667.html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有些人员因把燕窝、海参、奇珍异果、珍奇宠物、奇花异草等物品作为礼物携带或邮寄入国内,因不符合我国法规,物品被截留。为此,天津检验检疫局提醒:跨国携带、邮寄物品前应先了解我国或预前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的规定,动物、植物、肉、蛋、水果等禁止入境物品是严禁从境外邮寄或携带回国;给国外亲友邮寄、捎带礼物时,请事先详细了解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检疫要求。

据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该局已从海港或空港口岸截获大量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包括动物宠物、水产品(干鱼,冰鲜鱼),肉类(肉罐头、火腿肠、生肉),植物(芒果、蔬菜、多肉植物)、奶制品(奶酪、酸奶)等。这些物品均无相关手续、证书,可能携带各种有害生物,不仅可能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危害,也可能对收件人自身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依照相关法规,检验检疫部门对物品做出了处理。

常见的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物品有: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一只);

二、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例如肉罐头、海鲜、鲜奶、酸奶、鲜蛋等;

三、动物皮张、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饲料,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四、新鲜水果、蔬菜,种子、种苗、活植物、土壤;

五、动物尸体、标本,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六、转基因生物材料,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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