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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口岸从旅客携带物中截获鳄鱼标本

2014年05月29日 10:05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5月2日,黑龙江黑河检验检疫局在入境俄籍旅客随身携带包裹内截获1只长50厘米、重0.1公斤的鳄鱼标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此类动物标本属国家明令禁止携带进境物,黑河局工作人员依法将其截留并送实验室进行种类鉴定。这是黑河局首次截获鳄鱼标本。

动物标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因其来源、品种及卫生状况不明,制作流程没有明确的标准,无法进行有效监管,检疫风险难以评估。黑河局将加大对旅客携带物检疫查验力度,有效防止国外有害生物、疫病疫情传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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