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口岸销毁3.68吨霉变大豆
2014年06月20日 10:30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5月30日至6月9日,广西钦州检验检疫局妥善处理一起进境大豆霉变事件,对3.68吨霉变大豆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了我国粮油食品安全。
5月30日,钦州局对“CUI PING FENG”轮运载的6.49万吨巴西大豆进行锚地检疫,发现部分船舱表层有大量灰白色霉变大豆,该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一是第一时间通知收货方、船方及保险公司共同查找霉变原因,初步确认为船舱内部通风不良引起“舱汗”下滴所致,及时协商赔付事宜。二是对清理收集到的3.68吨霉变大豆,出具《检疫处理通知书》,并派员监督运送至指定加工厂作焚烧销毁处理。三是加强卸货和后续加工监管,在5月30日至6月8日卸货过程中,未发现有明显霉变现象。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辖区有关企业:在订立大豆采购及运输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大豆水分偏高、船运时间过长和船况欠佳等可能导致霉变发生的因素,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5月30日至6月9日,广西钦州检验检疫局妥善处理一起进境大豆霉变事件,对3.68吨霉变大豆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了我国粮油食品安全。
5月30日,钦州局对“CUI PING FENG”轮运载的6.49万吨巴西大豆进行锚地检疫,发现部分船舱表层有大量灰白色霉变大豆,该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一是第一时间通知收货方、船方及保险公司共同查找霉变原因,初步确认为船舱内部通风不良引起“舱汗”下滴所致,及时协商赔付事宜。二是对清理收集到的3.68吨霉变大豆,出具《检疫处理通知书》,并派员监督运送至指定加工厂作焚烧销毁处理。三是加强卸货和后续加工监管,在5月30日至6月8日卸货过程中,未发现有明显霉变现象。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辖区有关企业:在订立大豆采购及运输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大豆水分偏高、船运时间过长和船况欠佳等可能导致霉变发生的因素,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相关阅读: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关于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2021-07-07)
- 一季度海关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同比增长逾九成(2021-04-29)
- 人工智能查侵权 南宁海关截至4月上旬共查获涉及知识产权类货物30批次(2021-04-28)
- 从严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 海关去年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53万次(2021-04-27)
- 大连海关无害化销毁一批侵权货物(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