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口岸查获365吨短重进口大豆
2014年06月20日 10:32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近日,江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在查验一批6.3万吨巴西大豆时,检出短重365吨,短重率高达5.79‰,该局如实出具重量检验证书,供收货人对外索赔20.4万美元。这是张家港口岸进口大豆今年出现短重率最高的一起案例。
据张家港局鉴定人员介绍,经过该局的监秤监卸,该批货物实际重量比提单、发票上的重量数整整少了365吨。为查出短重原因,鉴定人员又仔细核查了装货港鉴定机构的计重报告,发现该轮此时业已短少。因此,该批进口货物发生重大短重,完全是错填提单、原装不足所致。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国家的法律实践,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已交付货物的单证,错填提单是一种欺骗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国内货主应对国外客户信誉和市场情况进行认真评估,选择与国外信誉好、操作规范的公司合作。
近日,江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在查验一批6.3万吨巴西大豆时,检出短重365吨,短重率高达5.79‰,该局如实出具重量检验证书,供收货人对外索赔20.4万美元。这是张家港口岸进口大豆今年出现短重率最高的一起案例。
据张家港局鉴定人员介绍,经过该局的监秤监卸,该批货物实际重量比提单、发票上的重量数整整少了365吨。为查出短重原因,鉴定人员又仔细核查了装货港鉴定机构的计重报告,发现该轮此时业已短少。因此,该批进口货物发生重大短重,完全是错填提单、原装不足所致。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国家的法律实践,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已交付货物的单证,错填提单是一种欺骗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国内货主应对国外客户信誉和市场情况进行认真评估,选择与国外信誉好、操作规范的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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