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验检疫局与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8月8日,广西检验检疫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在南宁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在现场检疫查验能力建设、检疫查验协作、信息通报和协调沟通机制、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合作,进一步加强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检疫和卫生检疫工作。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四方面加强合作。
一是加强现场检疫查验能力建设。双方根据职能,不断完善和加强邮寄和速递物品现场检疫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做好新建、改(扩)建对外开放国际邮政处理中心相关检疫查验设施、办公、实验室用房及检疫处理设备配备,科学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城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辟专门检验检疫场所。保证满足查验现场开展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检疫查验的基本工作要求,增强口岸检疫把关效能。
二是加强检疫查验协作。建立健全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新机制,强化在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申报、开(拆)包、查验、回封、销毁或退回、证单交接及信息安全等工作环节的衔接配合,实现进出境国际邮件网络数据与检验检疫信息对接,加快通关验放速度,提升邮检工作的有效性及现场检疫能力,切实防范进出境邮件检疫风险。
三是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双方加强沟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检疫查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建立应急处理联动机制,共同应对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检疫查验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四是加强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双方加强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相关法规政策、疫病疫情及生物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联合开展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进口岸和文明窗口共建活动,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公众关注,营造人人了解、关注、参与国门生物安全的社会良好氛围,共同建设美丽生态广西。
8月8日,广西检验检疫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在南宁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在现场检疫查验能力建设、检疫查验协作、信息通报和协调沟通机制、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合作,进一步加强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检疫和卫生检疫工作。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四方面加强合作。
一是加强现场检疫查验能力建设。双方根据职能,不断完善和加强邮寄和速递物品现场检疫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做好新建、改(扩)建对外开放国际邮政处理中心相关检疫查验设施、办公、实验室用房及检疫处理设备配备,科学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城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辟专门检验检疫场所。保证满足查验现场开展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检疫查验的基本工作要求,增强口岸检疫把关效能。
二是加强检疫查验协作。建立健全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新机制,强化在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申报、开(拆)包、查验、回封、销毁或退回、证单交接及信息安全等工作环节的衔接配合,实现进出境国际邮件网络数据与检验检疫信息对接,加快通关验放速度,提升邮检工作的有效性及现场检疫能力,切实防范进出境邮件检疫风险。
三是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双方加强沟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检疫查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建立应急处理联动机制,共同应对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检疫查验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四是加强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双方加强进出境邮寄和速递物品相关法规政策、疫病疫情及生物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联合开展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进口岸和文明窗口共建活动,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公众关注,营造人人了解、关注、参与国门生物安全的社会良好氛围,共同建设美丽生态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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